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其实都是指犯罪行为最终没有实施完成或者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法律方面毕竟规定成了两个不同的东西,意味着他们之间肯定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那到底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有哪些不同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要标志;如行为人是故意杀人,其举刀或掏刀的行为便是着手。当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必须已实际指向犯罪对象,必须表现行为人的行为意图,同时要给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的现实威胁;二是犯罪未得逞,即还未完成某一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全部构成要件;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
  二、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特征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犯罪的直接故意,其目的是为了给实施犯罪创造条件;二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了某种犯罪的预备行为,如为杀人而买刀、制造炸弹等;三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四是行为人尚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行为人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方式,犯罪预备可以分为准备工具的预备和制造条件的预备。
  三、如何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是有犯罪动机,是犯罪前基本条件,包括准备工具,顺序计划等但没有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是已经发生动作的过程 ,但没有达到犯罪的目标或部分目标。区别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主要有以下两点: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经过了对比之后,您应该比较清楚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有哪些不同了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概念和处罚。另外也要注意一点,多数情况下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前,而犯罪未遂则多半出现在着手之后。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洗我们的专业律师。
  
  
  


·什么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
      人是吸收能量才能存活,这个能量就是我们的血液。血液通过血液循环将各种营养物质输送到身体的各个部位,这才保证了人体能进行各种活动,保持生命的活力。为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依法惩处非法采供血液等犯罪。今天为您解释一下什么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 一、刑法基本规定 第三百...


·刑事简易程序要否辩护?
      刑事简易程序根据当事人要求是否需要辩护,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相关书籍(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


·什么叫行事拘留什么叫行政拘留他们有什么区别
      经常看新闻的朋友想必一定对刑事诉讼和行政拘留一定非常耳熟。当一个人触犯了法律的时候,通常都是通过这两方面去对他进行一个出发的措施。那么什么叫行事拘留什么叫行政拘留他们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吧。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


·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驾驶员被拘留15天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驾驶员被拘留15天的违法行为有哪些?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普遍为16周岁以上,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则法律上面的年龄规定不同。就抢劫罪这种重罪来讲,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负刑事责任年龄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


·幼儿遗弃罪去哪报案呢?
      在电视节目中,我们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刚生下的婴儿被父母遗弃的报道,这是令人痛心的。除了对这些行为表示谴责外,群众还可以报案,要求追究父母的法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了遗弃罪,触犯这种罪名的,最高可以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幼儿遗弃罪去哪报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幼...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


·被检察院批捕了会判刑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了会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盗墓什么罪?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盗墓什么罪?按照刑法规定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强奸属于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严重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及性自由权,使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摧残,有的甚至造成被害妇女死亡、伤残的后果。然而想要深入了解强奸罪的,必须要先知道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