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对劳动合同进行划分的时候,具体是分为了三类,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单项劳动合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在劳动合同当中会就期限作出相应的约定,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的话签订的条件都是比较严格的。
  
  


·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
      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一、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为了避免出现工程款收不回来的情况,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进行规避。 第一,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过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套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格式范本,该范本由于制定时间较早...


·加班费的月工资基础是多少
      加班费的月工资基础是多少?月工资基础是需要员工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计算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怎么离婚? 《中华人民...


·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新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


·在我国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
       国家在对于建筑工程的时候都是严格把关的,其不仅仅需要保障该建筑的安全性,同时也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保障,以此是非常重要的步骤。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着重讲解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 一、在我国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


·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这几年来,我国关于劳动的纠纷越来越多,许多劳动纠纷需要得到妥善的处理,否则不利于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很多人在遇到劳动纠纷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去法院起诉,其实还有更多种方便高效的处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劳...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到的此类纠纷也越来越复杂,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法官熟知《合同法》《建筑法》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我们下面将详细的介绍如何审理好...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
      员工到一个新单位上班很多都需要经过一个使用期限,员工的试用期可以增加员工和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因此员工的试用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我国的合同法对于员工试用期的期限有规定之外,对于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福利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按照规定给予员工应该享受的待遇。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