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2)抚养内容的复合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涉及子女身心成长、发展的全过程,是全方位的抚养,所以抚养内容既包括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又包括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高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3)抚养义务的长期性与持续性。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应责无旁贷地承担抚养义务。2、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扶助义务。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即为成年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以自己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形成独立能力、独立责任的人格体系,从而不再依赖他人抚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因子女的成年而消灭,子女也应因成年而丧失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但是,由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社会对公民个体的综合保障系统尚不健全,再加上公民个人生理、心理、学习、就业存在着现实的差异,成年不等于有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不等于有独立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于是在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成年人还必须依靠他人抚养,当社会无力全部承受时,则只有转化到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中,从而父母对成年子女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其条件包括两个方面:(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2)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抚养义务。3、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方法。必要时,人民法院还可以以裁定的方式,责令义务人先行给付,以保障被抚养人的正常生活。如义务人拒不执行裁定,人民法院还可以予以强制执行。同时,对拒绝抚养并且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义务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我国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即为成年人,并且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以及生病的费用。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来支付,条件好的可以支付多一点。
  
  
  


·独生子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独生子父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 子女过...


·起诉离婚获得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获得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协议就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归属,只要不违反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合法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往往很多夫妻在办理离婚时并没有讨论到抚养小孩的问题,但是即使在协议离婚了之后,还是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的。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小孩还是他们的子女...


·一、离婚后父母和子女关系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父母和子女关系是怎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这是从广泛的概念讲,在实践中,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包括婚生子女、收养子...


·一、离婚后个人财产转移合法吗?
      一、离婚后个人财产转移合法吗?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的协议,且法院在没有做出夫妻财产的分割判决,那么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双方共有。任何一方恶意转移财产,都是不允许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法院判决时,可针对转移财产的一方进行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判决。二、离婚对方故意转移财产怎...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结婚一个月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配。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 第一、...


·结婚十二年离婚财产是平分么?
      结婚十二年离婚财产是平分么?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


·婚前赠与财产婚后可以分割吗?
      婚前赠与财产婚后可以分割吗根据赠与的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后,该物的所有权就转移到受赠与人一方。因此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获得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再分给对方。二、婚前赠与房产离婚是否可以分割主要分为两种情况:1、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