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二、《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相关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养权变更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四、离婚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判给谁
  
  离婚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判给谁?这需要根据离婚案件中夫妻的情况而决定还有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
  
  非婚生的子女在法律上与正常婚生的子女是享有相同的权益的。非婚生的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是依据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两周岁,应当视实际情况将孩子判给对其生活成长更加有利的一方,并且需要足够尊重孩子的意愿。
  
  


·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这些都是夫妻离婚的具体方式,而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不过无论选择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离婚材料。那您知道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其中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应该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社会中存在着故意诽谤或侮辱他人的情况,因此损害了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应该予以处罚。那么贴小字报侮辱...


·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很多人的眼里,家暴暴力一般都是实施的暴力伤害行为,往往对受害人的人身、精神造成损害。但您不要忽略了,家暴行为中还有冷把暴力的存在。那么具体来说,家庭冷暴力有什么表现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 家庭冷暴力常见的...


·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依照法律规定,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离婚后该如何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呢?具体对财产分割的方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


·现在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现在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一、现在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目前法律上没有说明自动离婚的情况。 准予离婚的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


·离婚协议不探视该如何约定?
      很多时候夫妻感情破裂往往伴随婚姻的结束,然而离婚并不能彻底的解决问题,尤其是双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离婚后无论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也不可能就此切断另一方与孩子的关系,毕竟血缘关系抹杀不掉。那么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离婚协议不探视该如何约定有用? 一、探望权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 在探...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一、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首部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一、因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因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


·女方的陪嫁离婚归哪一方
      女方的陪嫁离婚归哪一方根据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