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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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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 合同的内容必须体现我国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原则和有关方针政策,必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2. 合同条款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如单价与总价的货币名称要一致;价格条件的口岸与目的港要一致,价格条款与保险条款要一致;合同多次出现的货名要一致等;3. 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与双方通过发盘和接受所达成的协议一致;4. 合同条款要完整、肯定,防止错列或漏列主要事项。合同词句要准确、严谨,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如“大约”、“可能”等词句不要使用。三、书面合同的意义买卖双方经过磋商,一方的发盘被另一方有效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成立。但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通常还要制作书面合同将各自权利与义务用书面方式加以明确,这就是合同的签订。根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在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往来函电就是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后,如不用一定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由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成为无效。一般在于企业或者是生活中需要交易的时候,签订书面合同是非常常见的合作方式。不仅仅规定了双方之间需要履行的义务,同时也约束了双方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在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对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进行了解也是必要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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