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
  
  一、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是必要的吗?
  
  公示的名称改变商标公司变更也是必要的。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
  
  二、变更手续是什么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公司的名称发生变更商标也是应当随之进行变更的,如果商标没有及时变更很有可能会产生后续的一系列法律纠纷,对于公司品牌的宣传度和影响力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一般变更名称之前公司都会进行一段时间的商讨,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先着手准备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
  
  


·门头商标类似是否侵权
      门店的话有单独的一个类别35类,如果所用的商标在35类没有注册你用就不侵权,而且建议注册保护。如果已经被注册了,那么在用就是侵权。商标第35类是指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对于是否侵权:最主要就是看:是否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构成侵权。...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在商标权的特征里面有一个是地域性,虽然世界各国都有关于商标的保护,但实践中还是对本国商标的保护居多,并且具体的保护方法多种多样。因此,不同地区关于商标权的保护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商标权的地域性体现。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商...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 一、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 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


·新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
      新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 一、专利申请书的定义 专利是以法律形式保护一种发明的独占权,这种独占权权便是专利权。它是指专利占有者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对其发明享有排他性的使用、销售、制造的权利。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为了获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在申请时所必须提交的技术文书。 二、专利申...


·侵犯著作权的各项责任是怎样的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


·专利权转让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法律规定都有哪些《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一、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


·商标续展的注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续展的注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续展的注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不可以要回来。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吗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