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偷税漏税会有什么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偷税漏税会有什么处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逃税罪的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中国是一个纳税大国,但是很多企业总是想赚更多的钱,不想缴纳税款,那是犯法的。并且国家有规定在五年之内没有营业额的企业是免征税的,这也是国家给困难企业的一种福利。作为会计更不要知法犯法,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可以吗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不可以的,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第一类:五证--经过最新年检并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类:公司的专业资质证书、产品证书、代理证书、认证证书;都需要在有效期内。例如 ISO9000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软件企业证书、...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存在很多的纠纷,大多都是由经济关系引起的,而在公司日常的工作中也会有一些纠纷发生,法律根据这一现象制定了相关的公司法,对各种情况作出司法解释,那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公司法司法解释...


·新公司法关于验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关于验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关于验资的规定是什么 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 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这表明未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制给用...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为了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可能会选择改制。有限责任公司会将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以获得上市的机会,改制之后就可以获得更多投资,也可以增加企业的知名度。那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 (Busi
      商业发展中企业合作和如何合作企业合作 (BusinessCooperation) 是指不同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共同开发产品或市场,共享利益,以获取整体优势的经营活动。1、企业间的合作正被一种合作思维而不是以往的单纯竞争所引导;2、企业间的合作正在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知识含...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股东,很多大型企业都有很多的股东,对于一个企业股东将会一定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就会举行股东大会来统一意见,股东关心的是自己的投资能不能获利,因此需要开会来解决,那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股...


·什么时候会出现少数股东损益?
      什么时候会出现少数股东损益?公司在被合并的时候会出现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损益是一个流量概念,是指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其它非控股股东享有的损益,需要在利润表中予以扣除。利润表的“净利润”项下可以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其对应的存量概念是“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权继承对于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行来说尤为重要,然而我国公司法关于继承的规定有哪些?要了解好相关的规定才不至于触犯法律,下面就由我们来一起看一看。 一、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股权继承的...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