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何不认定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如何不认定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认定不是劳动关系的条件为: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过程来证明,即使留有证据如果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
  
  二、确认不是劳动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确认不是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可以提供没有查产生实际劳动、没有发生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请证人为自己出面进行举证,如果单位举证的证据不符合,那么也是不被认可的。提醒大家,只要是入职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
  
  


·工程造价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造价纠纷如何处理 一、审价鉴定的申请 (1)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应对主张的工程造价提出审价鉴定申请。 (2)主张工程价款一方有证据证明工程价款已被对方确认或合同约定的确定工程价款条件已成就的不必申请鉴定。而对该价款有异议时,方提出鉴定申请...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公司单方解除,也可以是劳动者单方解除,更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但不管是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其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


·女职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女职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一、女职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在很多工程进行之前,都需要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讲解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呢?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


·微信现在作为最大众和普及化的聊天工具,其还有很便利的附加功能
      微信现在作为最大众和普及化的聊天工具,其还有很便利的附加功能,买卖东西直接微信支付,无现金的生活方式现在逐渐流行,但是也因为微信支付或者微信红包的便利性,也给一些犯罪分子开辟了新的诈骗途径,那么微信上被骗了钱能报警能找回来吗? 一、微信上被骗了钱能报警能找回来吗? 很难找的回...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们知道,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且一般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劳动争议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一样。那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如果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对于劳动争议诉讼有哪些程序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