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刑法》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量刑1、《刑法》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2、《刑法》42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3、《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4、《刑法》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刑法》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分析评价:1、本案被告人或判刑为拘役并处罚金。2、因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酒精含量为360.2mg,按规定要从重处罚。3、因犯罪情节较轻,如果认定为有悔罪表现,则会判缓刑。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造成交通事故时,如果驾驶人员被检查认定为醉驾,也是要按照醉驾机动车辆的司法程序来判定。特别要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的电动三轮车大多不符合生产标准,很多都是超标准生产,例如速度和电压都是超过法定标准的,需要提醒驾驶人员注意安全。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二)客观要件。本...


·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一、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钱、油卡,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双向拼车也可视为有偿拼车。无论是在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老的规定要求是机动车...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罚 醉酒后驾车怎样处罚
      在酒驾里面,严格来说是区分为了两种不同的情况,包括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此时饮酒后驾车的情况要比醉驾轻得多,那在处罚方面自然对饮酒后驾车的处罚要轻于对醉驾的处罚。那我国现在对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法律上什么行为是指示交付
      法律上什么行为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


·对于现今的车辆来说
      对于现今的车辆来说,只要上路行驶就会有相关的保险买卖,对于受保人来说,买了保险至少可以减少事故后的经济损失,从而就会缓解事故后的影响,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买了保险没有伤人有没有误工费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买了保险没有伤人有没有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刑事案件判处罚金刑同样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范围。如果罚金缴...


·自行车逆向行驶责任在于谁?
      随着社会的不断地发展和不断地进步,现代的人们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注重,您通常都会通过骑行的方式来锻炼自己的身体,现在的社会呼吁您环保出行的方式,虽然骑自行车的方式环保又可以锻炼身体,但是对于自行车逆向行驶责任在于谁?下面给您详细介绍一下: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现在的很多学校,为了孩子上下学能够更加方便一点,都专门为孩子配送了校车。关于这一点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往往很多校车都会发生超载的情况,其实超载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国家针对超载是有处罚制度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