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道·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于同日施行,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Χ和标准,可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规定》第58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要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道·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被害人是经过治疗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人达成赔偿协议进行赔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ο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那么就会产生很多的费用,而对于这些费用的产生就要看实际的伤情是如何的,伤情越重,那么产生的赔偿项目就会越多,所以,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交通法来行驶,这样对于自己的责任也会更小一些。
  
  
  


·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包括两方面,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人身损害当中又分为了一般损害、伤残以及死亡三种不同的情况。针对损害的情况不同,当然赔偿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
      广州车船税怎么交?有哪些规定一、广州车船税怎么交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综合申报表》2 份。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 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 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


·交通事故不够十级伤残怎么处理的内容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造成车辆的损坏,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如果造成了人员伤害那么负责人的一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哪些项目以及赔偿多少金额,是要根据人员伤残的鉴定结果来处理。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不够十级伤残怎么处理的内容。一、交通事故不够十级伤残怎么处理在鉴定结...


·交通违章可以异地办理吗?
      交通违章可以异地办理吗? 交通违章是可以异地处理的。 本人如果不在违章地的情况下,可以由朋友代办。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给你的朋友,即可帮您代为处理异地交通违规。还可以通过邮政进行异地违章罚款代缴业务。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到交警队办理...


·在我国关于车辆划痕险怎么处理
      车流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还要求您保持一定的车距也确实是有一些不切实际的,车辆摩擦因为我们平时行驶过程当中前后左右车距非常小而时有发生,也正是因为这样有越来越多的人都愿意自己购买车辆划痕险了。但是在第一次车子出现划痕以后,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关于车辆划痕险怎么处理? 一、在我国关于...


·撕脱性骨折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现在一方面由于您自我保护的意识是非常强的,另一方面,又因为国家各种各样的立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把员工的安全放在首位,所以像工伤这样的事情还是非常少见的。并且即使说遇到了一些不可预知的工伤,肯定首先也是要到医院进行治疗的,比如撕脱性骨折,这也是有医院出具的诊断。那么,撕脱性骨折工伤认...


·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多数人还是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个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内容,以免在诉讼过程中给自身造成不利影响。那到底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


·新能源汽车报废年限
      《汽车报废标准》第五条条款: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条款解读:此前,中国机动车相关报废标准始于1997年7月15日发布的《汽车报...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


·办理交强险需要什么手续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1、交强险的保险单;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一、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