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
  
  
  是为了逃避交警部门的追查而不敢修车
  
  
  肇事逃逸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肇事逃逸构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
  
  
  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对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非常不负责的事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之后应该马上看伤者的情形如何,是否需要送入医院进行治疗,如果是逃逸的话那么性质就发生了转变,如果情形严重的话会判处有期徒刑3~7年,如果情形严重的话会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上。
  
  
  
  


·交通事故误工费代理意见怎么写?
      交通事故误工费代理意见怎么写?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


·员工车祸误工公司证明的内容有哪些?
      员工车祸误工公司证明的内容有哪些?员工车祸的情况下,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的内容有:员工的基本信息、月工资收入水平、误工时间、扣发工资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如果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误工...


·一、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有没有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有没有抚养费?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是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赔偿折半并无法律规定,只是赔偿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受害人死亡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什么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成为人们的代步工具,伴随而来的则是交通事故的频发。而针对交通事故,国家强制规定了交强险,那么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带您去了解。 一、交强险对于保险中”人”的定义 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2018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


·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一、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交通致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一般分为酒驾和醉驾的两种方式,然后两种方式都是有不同的处罚的。我们现在的生活中酒驾出现车祸的现象也是非常的多的,我们您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那么醉驾是否全责呢?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
      在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四种,一种是生育子女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生的。第二种是虽然生育子女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没有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就生育,即没有办完相关生育手续的。第三种是男女在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即在不符合法定婚龄、没有合法婚姻...


·刑事案件申诉提交资料有哪些
      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起,但是针对的具体情况不同,那么您知道提起刑事案件的申诉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吗?而在提起申诉的同时又要哪些资料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刑事申诉需哪些条件 刑诉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老百姓买到小汽车后,接下来就是为汽车办理牌照了。机动车的牌照就相当于其身份证,是最重要的标识之一。我国对汽车牌照管理的非常严格,私人之间不能过户,发放也要按照流程进行。国家在这方面经常作出政策的调整,那么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就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