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会进行公证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会进行公证吗?
  
  
  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双方自愿签署的,会进行公证,之后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婚姻的续存阶段如果怕今后发生其他事端导致财产方面产生纠纷的,可以定婚内财产协议,对于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财产性质的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是否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并且内容要完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经公证处公证后正式生效。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
      不同的律师其实擅长打的是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说擅长刑事案件的律师,在合同事务方面不一定就是拿手的。因此在需要聘请律师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该怎么找律师才行。那实践中夫妻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看年龄 离婚怎么请律师?先要看年龄。至少律师应当已婚,如果有...


·遭遇骗婚应该怎么办才好
      一、遭遇骗婚应该怎么办才好 被骗婚的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虽然谈不上感情破裂,但与被骗人也根本没有感情可言。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 二、...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方式有两种,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个过程中都是需要交纳一些费用,只不过相比之下诉讼离婚的费用是要比协议离婚高的。那现实中,夫妻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般情况下...


·通常起诉离婚需要啥证据?
      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启动诉讼程序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而之后进入了诉讼程序的,如果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这种情况下也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材料,不过是证据材料。通常起诉离婚需要啥证据?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啥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


·在婚前的财产公证情形有哪些
      男女结婚的,可以选择是否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需要注意在婚前的财产公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那么哪些财产是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呢?了解了这些内容,我们才能知道什么情况下该办理财产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财产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一)根本没有必要...


·一、爸爸去世孩子抚养费可以向爷爷奶奶索要吗?
      一、爸爸去世孩子抚养费可以向爷爷奶奶索要吗? 1、爸爸去世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能要求爷爷奶奶支付。孩子的父母与子女具有直接血缘关系,对子女具有直接的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爷爷奶奶对孙子(女)没有直接抚养义务,离婚以后,其父亲不支付抚养...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算私自转移财产,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发现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自己根本一个人养活孩子有点苦难选择追加抚养费,那么抚养费是怎么追加的了?怎么向法院提出诉讼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追加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婚姻诉讼之抚养费的法院管辖,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


·一、离婚后可以申请分割共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可以申请分割共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抑郁症俨然已经成为现在比较多发的一种“潮流病”,因为抑郁症的患者大多不喜欢主动和其他人交流,并且多数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但是如果长期和抑郁症患者的人接触的话就会发现,患有抑郁症的人,其实有的时候情绪是非常不稳定的。那么,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一、在我国抑郁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