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合同到期降薪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不可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供给的新劳动合同降低待遇,劳动者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请求劳动裁定的流程如下
  
  
  劳动裁定自请求至结案,规则45天内完结,最多延伸15天。
  
  
  (一)提交请求书:当事人请求裁定,应当提交书面裁定请求书,并依照被请求人数提交副本。
  
  
  请求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名字、性别、年龄、作业单位和居处;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
  
  
  2、裁定请求和所依据的现实、理由;
  
  
  3、依据和依据来历、证人名字和居处;
  
  
  4、请求裁定的日期。
  
  
  (二)裁定受理:
  
  
  裁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裁定请求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裁定委员会决议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述书副本送达被请求人。决议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裁定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址书面通知两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许未经裁定庭赞同半途退庭的,对请求人依照撤诉自理,对被请求人能够做缺席判决。
  
  
  (四)裁定调停:
  
  
  裁定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停,在查明现实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两边自愿达到协议。调停达到协议的,裁定庭应当依据协议内容制造调停书,调停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停未达到协议的,裁定庭应当及时判决。
  
  
  (五)裁定判决:
  
  
  裁定庭判决劳动争议案子,应当自劳动裁定委员会受理裁定请求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毕。案情杂乱需求延期的,经同意能够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伸期限不超越十五日。裁定庭判决后应当制造裁定书送达两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判决书即发作法律效力。
  
  
  基本工资是公司在一开始就确定的,但应随着员工的工作年限的增长不断的提高员工的工资待遇,很少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故意降低薪资的,这样的做法不排除公司其实就是想故意让员工主动提出来离职。因此,员工当时就可以直截了当的拒绝公司的这种做法,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就只得申请劳动仲裁了。
  
  
  
  


·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风险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有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话,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鉴定。这样一来,职工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社保机构出具工伤鉴定书,是经过严格鉴定程序的,并根据有关鉴定标准得来的。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吧。 ...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不符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 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 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 一、劳动派遣合同中可要求赔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能,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规...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有工资吗
      企业因为疫情放假有工资吗?因为疫情放假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


·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分配方式
      一、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被强迫解除劳动合同有下面几个情况:1.劳动者做工作的企业,没有根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所达成一致的提供一些用于劳动情况下的正常的行为;例如逼迫员工不得不“放假”、“停止工作”,这些可以看成单位没有根据规定向劳动者做出劳动的行为。2.没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劳动者给予...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