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
  
  
  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 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丧葬费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附: 赔偿项目清单
  
  
  1、医疗费(自费药除外):
  
  
  2、误工费: 天 ×93=
  
  
  3、营养费: 20元× 天(住院)=
  
  
  4、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 天=
  
  
  5、护理人员伙食补助费:20元× 天=
  
  
  6、护理费: 天 ×93元/天(50 元)=
  
  
  7、被抚养人生活费:10857 (4141)× 年=
  
  
  8、鉴定费:
  
  
  9、残疾(死亡)赔偿金:13904 (4462)× 20年×残疾系数=10、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50000元
  
  
  11、残疾用具费: (5年一换或7年一换)
  
  
  12、安装假肢(体)费:(5年一换或7年一换)
  
  
  13、交通费:
  
  
  14、住宿费:
  
  
  15、陪护人员交通费:
  
  
  16、陪护人员住宿费:
  
  
  17、后续治疗费:
  
  
  18、康复费:
  
  
  19、纠纷处理误工费:3人× 3天×(93 元(50元)=
  
  
  20、丧葬费:23191÷2=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说明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余下全文>>
  
  
  9、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者亲属办丧事误工费如何计算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只能告诉您法律规定的大概原则。
  
  
  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处理事故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被告赔偿能力、过错程度等酌定,一般5到10万元左右。
  
  
  (5)其他杂费:包括处理事故家属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10、死亡交通事故中,亲属参与丧葬事宜的误工食宿补贴怎么主张
  
  
  丧葬费是针对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而设定的,即指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赔偿责任人支付给死者近亲属,或是负责安排死亡被害人的有关死葬事宜的人的相关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丧葬费的支付有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
  
  
  丧葬费的范围。
  
  
  1、支付对象。死者的近亲属等承担丧葬相关事宜的人。
  
  
  2、支付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停尸费、尸体处理、寿衣费、火化费用、骨灰盒()棺木费用等有关的费用。
  
  
  丧葬费额确定。
  
  
  1、 因发生死亡办理丧葬所必要支出的相关费用(定额赔偿,《解释27条》)。
  
  
  2、因发生死亡办理丧葬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特殊情况下,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
  
  
  3、 丧葬费用属于财产损失范畴。
  
  
  丧葬费用的赔偿。
  
  
  1、法定标准。《解释》27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法律在丧葬费用的问题上实行了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地区,不因户口,职业,身份等的不同而不同。
  
  
  2、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发生死亡的严重后果与交通事故责任人有着密切的联系,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应当无条件快速的支付丧葬费用,保证死者顺利安葬。
  
  
  综上所述,误工费的主张赔偿是需要满足在一定的条件下的,对于受害者需要有相关的住院证明才能申请赔偿误工费,因为误工费是受到个人的工资影响的,所以一般规定来说只是处理丧葬期间的事务,当事人是没有误工费的。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次延长的假期期限性质...


·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一、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在公司把脚崴了算工伤,由公司负责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无论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还是受伤劳动者自己提出认定申请,此时都要注意申请的时间才行,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认定部门此时就有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到底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的装修,有品位的装修,可以说能从各个方面提升整个建筑工程的美观性和整体价值。所以说装修工程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装修工程在完成以后,严格上来说都是有着比较专业的鉴定项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


·上海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夏季是个很热情的季节,在这个季节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年中最热的体验。在夏季,我们应该注意高温所带来的一些列问题,注意防暑解暑。而在最热的夏季,有些劳动者因为职业的原因,不得不在室外高温作业。这样对于身体是由危害的。所以为这些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是必要的。接下来律师就将和您一起分享上...


·入职最迟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入职最迟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律师接受委托、与公诉机关联系、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等。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


·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
      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除了一些您比较在意的赔偿问题、工伤等级划分以及停职停薪问题以外,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也是您所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针对在广东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如何分级这个问题给您总结一些条例。 一、伤残等级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来根据经验及机器来鉴定的...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若劳动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
      企业招聘员工到单位上班,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在劳动合同中就会规定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些企业对于工伤的员工并不会采取积极的赔偿措施,而是刻意逃避。那么,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呢?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一、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


·价格欺诈工商投诉依据是怎么样的?
      价格欺诈工商投诉依据是怎么样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