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民法典》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离婚时,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矛盾和纠纷难以处理,应当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进行明确认定。在财产分隔之前,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和盘点,后列出财产清单和资金的具体数字,并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隔,另外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对有过错方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离婚男方应该给补偿费吗
      离婚男方应该给补偿费吗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简单来说,离婚补偿就是对夫妻约定婚内谁赚的钱归谁,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而赚钱少的,在离婚时由赚钱较多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补偿的条件:(...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有哪些? 获得国家赔偿权的情形主要有十二种,具体如下: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 (...


·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
      就现实状况而言,虽然婚姻的结束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能画上句号,但是由于离婚涉及抚养权以及财产纠纷,因此选择诉讼离婚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诉讼离婚,就要符合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那么,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还是庭审中需要双方到场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需双方到场吗如果一方当事人...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婚姻法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具体...


·离婚小孩抚养权双方同意还需要判吗?
      离婚小孩抚养权双方同意还需要判吗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双方同意还需要判吗? (一)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即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
      结婚登记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也可能会出现没有领取结婚证孩子就出生的情况。那么,父母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可以吗?会影响孩子的登记学籍医保之类的正常生活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国家赔偿监督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虽然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很多规范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公民或者单位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依旧时有发生。在发言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相关机关会按照国家赔偿监督程序的规定,监督法院的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起诉的时候自然也就想要知道究竟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可以判决离婚?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法院多久判决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


·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婚姻本来是非常美好的一件事情,但是很多家庭在结婚之后就会出现很大的矛盾,不能及时的解决就会导致矛盾激化,最后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的时候在法治社会中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处理,那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在押犯人犯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能。因为在押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由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基于被告作为在押人员的特殊性,如果被告属于被限制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