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国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国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哪些企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也纳入了用人单位的范围内,使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相对来说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都是比较到位的,所以,国营企业一般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就决定不再继续合作下去了,有可能是国营企业的经营已经非常的困难,就算是濒临破产的国营企业决定不续签合同,理论上都跟私营企业一样,依然要支付合理的补偿金。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合同撤销权 1、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2、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


·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一、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规定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


·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形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


·购销合同违约金范本中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范本中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购销合同违约金范本中应该包含的内容包括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以及违约事宜,一份完整的合同一般都会包括合同双方、合同主旨、违约条款以及仲裁条款最后是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在一份合同中这些元素都是比不少的,但是很多时候对于合同双方、合同主旨、...


·合同生效以及合同生效之日怎么算 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
      合同生效以及合同生效之日怎么算 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内容 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生效的确认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


·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 在发生单方对合同违约的情形后,当
      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 在发生单方对合同违约的情形后,当事人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然后确定是否要解除合同。不过,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呢?下面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的解除是否有期限限制 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


·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签了试用期合同原则上也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


·无权代理合同指的是什么?
      无权代理合同指的是什么关于代理合同,这是您在生活当中都比较熟悉的合同。代理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代理商和厂家是要经过具体的协商了解以后才正式存在的代理关系。除了正常的代理合同以外,其实还有一种合同叫无权代理合同。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无权代理合同指的是什么? 一、无权代理合同指的...


·居间合同纠纷什么意思?如何引起的?
      居间合同纠纷什么意思?如何引起的?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 从居间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