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不知道到买房签订的期房合同到底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很多人不知道到买房签订的期房合同到底需要注意哪些内容。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1、查五证,看预售证在购买期房之前,购房者必须要仔细查看该楼盘的预售证,因为只有这个预售证,才能证明期房是合格的。我们目前对预售的商品房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合法的预售行为的有效证明文件,预售证也是开发商资信信誉信用状况的一个最主要的证明。房企如果在没有批准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下,出售了期房,这属于违法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2、期房的各种细节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各个条款,涉及到所购房屋的细节的问题,一定要仔细斟酌,打个比方吧,比如购房合同中应标明清楚所买的房子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房屋的平面图上的面积有明确的标注。还有就是对公共电梯间、走廊以及步梯等都需要有准确明确的标识。另外,对于建筑的质量标准,房屋的质量标准,合同中都需要有明确的标注。一切其他形式的约定,都没有办法追究责任。为了以后对没有违约的情况进行追究,所以必须把很多问题提前确定好。3、房屋各种时间节点购房者需要关注合同中涉及的时间。比如说什么时候交房、什么时候入住。开发商很多时候是不能按时交房的,延误个一年半载的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购房者按时交纳了大笔房款但是无法入住,对购房者来说是没有什么好处的。(1)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相应条款。(2)明确延期交房的一些明确的情况。只有明确了约定了延期交房的情况,就可以避免以后开发商用各种其他理由借口为不能按时交房的理由打掩护。4、付款的时间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对于很多购房者,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才支付购房款项,这样是为了减轻购房压力,经济压力。如期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5、物业的问题也很需要特别考虑的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购房者日后的生活。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是评价物业公司好坏的重要指标。购房合同中应有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条例以及各项相关收费。购房者喜迁新居,开开心心的。结果发现小区的物业相当的不完备,结果还要缴纳相当高的物业管理费,享受不到应有的物业服务。所以购房者为了不吃亏,在购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清楚。6、备案网签购房预售合同签订完毕后,还有接下来的合同备案,网签工作。购房者要主动督查开发商时候按照要求按照时间,30日内到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购房者买房是人生大事,大多数人花血汗钱买房子。为了降低购房的风险,一定要多多注意,多多防范。不能让自己的心血和未来的生活都大打折扣。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实际的租赁房屋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对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各种注意事项不太了解,但是仍然与对方签订了租房合同,从而导致在履行租房合同过程中踏入了合同里的陷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以此提醒您...


·怎样分割离婚时的公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公房的分割主要是对公房承租权的分割,因夫妻对公房并不具备所有权。那么具体来说该怎样分割离婚时的公房呢?有时候夫妻可能购买的是单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的话,这个房改房又该如何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的公房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


·购买房屋是否必须要办理预告登记
      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这在商品房预售中尤为常见。为了制约出卖人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对于买受人而言,购买房屋是否必须要办理预告登记?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写
      随着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不可否认在这方面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大。而有的出租人或承租人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可能会要求实际签订房屋出租合同。那这个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可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购房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处理?
      购房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处理?1.卖方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2.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支付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


·起诉离婚财产房子处理的方法
       房产一直以来是在离婚的财产分割的时候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我们在进行分割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法律的约束的。那么,起诉离婚财产房子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呢?房产的认定和处理是如何进行的呢?一起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房产类型的划分 房屋类型的划分根据其划分标准有不同...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


·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在我国,由于二手房交易风险很高,所以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交易程序,但这些程序环节很多,导致二手房交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房价不断上涨,就有可能出现二手房的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而反悔的可能。那该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


·发生一房多卖的房子算谁的
      一房多卖的房子算谁的《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


·一、满足夫妻房产共有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满足夫妻房产共有财产的条件是什么满足夫妻房产共有财产的条件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