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二、回避的方式有几种
  
  回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遇有民事诉讼法等40条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主动不参加对案件的审理或任务的执行。另一种是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存在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的某种情形时,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的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结合起来,有利于促使回避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对案件的公正审判。
  
  刑事诉讼当中的回避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回避,而另一种则是针对参与案件审理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的回避。至于回避的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有两种,包括这些人员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回避,其中都是需要符合法定的回避事由。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一种,其主体是满16周岁以上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人们经常将它与聚众扰乱罪相混淆,其都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文将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限定刑事责任人员杀人怎么处理?
      限定刑事责任人员杀人怎么处理?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
      一、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


·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人民的健康安全是国家需要保障的最低要求,所以国家未来守好这一底线,制订了严格的针对此类犯罪的罪行,以防止并威慑相关拟犯罪的人员。那么,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事处罚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什么? 非法制造...


·什么是抢劫罪?
      什么是抢劫罪? 一、什么是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


·刑法修正案八累犯
      相信您对累犯这个刑法中的概念词并不陌生,但很多人常常会将它与惯犯混淆。累犯与惯犯,无论从法律定义,犯罪性质及相应的量刑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累犯,相比较之前的修正案,做了哪些修改?修改前后具体内容有什么变化,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为您做相应的解答。 一、...


·肇事逃逸违反了什么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违反了什么刑事责任?肇事逃逸违反了《刑法》当中133条所作出的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洁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


·刑事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针对刑事案件 警察办案程序 一般规定 一、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


·抢劫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抢劫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根据罪行轻重,量刑幅度很大,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