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二、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1、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交通事故中的纠纷,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围绕后面的赔偿问题展开的,作为受伤的一方,肯定想要更多的获得赔偿,但就肇事一方而已,肯定就是赔偿的越少对自己就是越有利的。于是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先确定管辖法院才行。
  
  
  


·偷摩托车是犯罪行为会怎样判刑
      偷摩托车是犯罪行为会怎样判刑 一、偷摩托车是犯罪行为会怎样判刑 1、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
      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年会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 是否算工伤就要看实际的情况,职工参加单位聚餐后,回家途中出事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算工伤: 1、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


·股权转让溢价部分如何交税
      一,如何对股权转让溢价部分支付税款?股份转让溢价部分按转让价格减去股票购买原价减去购买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乘以个人所得税的20%缴纳税款。转让人为法人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投资收益,并按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缴纳股权溢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


·对于肇事车逃逸保险赔吗?
      对于肇事车逃逸保险赔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 上述方法是并列关系,并无先后顺序,劳动者可不经过协商或投诉直接去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


·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交通事故通常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成了每个人的关注点,因为每个地方的相关政策不同,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不一样,关于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


·异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的发明不可否认的是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但是对于爱车的人来说交通事故无疑是一种很大的伤害,不仅是车辆的破损,同时也是金钱的损失,那么就有了保险的用武之地,但是异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你介绍有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异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


·交通受伤的损伤参与度的评定原则是什么?
      交通受伤的损伤参与度的评定原则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5.3条规定:“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在伤残评定中,应当扣除伤残者受伤前的伤、病程度予以评定,否则会加重车方利益损失。损伤参与度评定基本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