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情形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者是赔偿责任。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企业与劳动者本身经过协商,达成相应的协商意见之后,劳动者出于自愿原则与企业解除合同;2、劳动者在企业工作属于试用期,但是企业有规定试用期不合格的,或者是不能达到企业用人要求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主要双方的磨合期,同时也没有极大的浪费劳动者的时间,在此期间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了公司指定的制度,该制度一定要合理且该制度劳动者是知晓的。毕竟无规矩不成方圆,劳动者违反规定,可能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或者是商业名誉;4、劳动者滥用自己的权利,或者是失职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以上损失主要是指经济损失,如果企业能够证明非经济损失也会影响企业利益的,也可以认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5、劳动者存在双份或者多份劳动关系的情形,经本企业告知却拒绝改正,或者是劳动者因为劳动关系较多,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本职工作,且造成严重影响的;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刻意隐瞒、欺骗或者是胁迫单位,造成单位出于错误的意识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者劳动者对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了篡改;7、劳动者因为触发了刑法,该刑法一般指非过失型犯罪;8、劳动者生病或者是并非工伤而住院治疗,在治疗期满之后返回原岗位不能胜任,经过合理的调配后,任然不能继续工作,可以解除合同;9、劳动合同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该原因是客观情形造成的,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仍然不能达成相关的协议,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0、企业因为特殊的原因或者是经济状况的下滑或者是变故,造成企业需要缩减人员或者是调整岗位,如果员工经过调岗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是被裁员,该情况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只是一般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11、企业经营严重恶化或者是资不抵债,进入清算或者是破产程序,企业即将不复存在,那么自然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员工继续呆在该单位也没有前景可言;除以上几种情形,只要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但是同时也要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只要劳动者没有重大过失,一般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辛劳打了水漂。但是用人单位可不这么想。现实中,经常会出现企业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形,那到底什么情况属于企业违法支付工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企业违法支付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支付的内容和时间不合法。《劳...


·工作受伤调解获赔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1.职工受伤后与雇佣单位就赔偿事宜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其获得的民事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仅以职工签订调解协议并领取损害赔偿款为由,不再进行工伤认定,可能损害职工的法定权利。 2.职工在认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后,若通过调解...


·员工入职试用办法是什么
      就业问题是我国近几年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找工作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再说了,找到工作是有试用期的,员工入职试用期一般都是两三个月,那么员工入职试用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员工入职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新...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如何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是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方方面面。本文从工程测量的角度,详细分析测量放线工作对保证和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作用,阐述了如何...


·单位员工试用期有婚假吗
      员工试用期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该如何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我们知道全日制用工就是那种一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用工方式,也是最常见的用工方式。那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呢?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又该如何签订?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


·一、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工伤吗?
      一、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工伤吗?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分项工程一般指的是部分的工程,所以对主要工程是影响非常大的,所以当中的质量验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因为一旦出错后果不堪设想,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下面有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想的内容,希望您能够满意。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里有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月工资标准里包含绩效考核的奖金成分,那么是包括的,但是年终奖什么奖金是不包括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情...


·因公外出期间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怎么写?
      在一些单位,职工经常要出差办事,因公外出期间,职工发生伤害的话,也属于工伤范畴。单位不处理的,职工也要及时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时候,需要职工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他职工的证人证言等。那么,因公外出期间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怎么写?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因公外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