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建设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项目等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检测。
3、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具体负责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县(市、区)建设工程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4、检测机构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不得承揽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
5、质量检测资质按其性质分为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常规检测三类。其中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6、检测机构的名称应当体现其业务性质,并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名称应当由属地名+字号+反映检测机构专业性质词字+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几部分组成。
7、企业内部检测机构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仅对本企业承揽的工程(产品)出具检验据和报告(非见证取样检测),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8、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检测机构可以分别或者同时申请多项检测资质,本办法附表中所列要求为各检测单位申请资质应当具备的基本检测能力。
10、检测机构的申请材料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驻晋单位所属(股份)检测机构和省直单位所属(股份)检测机构的申请材料,直接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和申请资料中应补正的全部内容,以及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时间及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的第6日起即为受理。
二、 申请资质和审批
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单位成立的批文;
(三)与申请质量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检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解答的关于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质量检测的方法和形式,管理程序的具体操作过程以及管理条件的申请过程等。较为全面的描述了质量检测的具体事项和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对建筑工程保修做出了明确规定,施工方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交付后一段期限内,也要承担保修责任。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
·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一、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一般来说当一个员工在公司做了比较长的时间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长期合同的问题,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签长期合同这就需要一期一期签订相应的合同,当然这个合同的签订也并不是一直会一期一期的签的,一般来说签到三期就会开始考虑其他签订方式了,那么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
·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扣税吗
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扣税吗?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一般是不扣税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补偿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方面国家有相应的规定,另一方面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情况也会做出实际的规定。而要是单位延长劳动时间的话,则就会构成加班,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那这个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
《劳动法...
·法律规定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同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征求劳动者同意,并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同意。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
·工伤保险赔偿原则是什么?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糟糕的一个情况,那么政府也会对工商保险赔偿有什么规定吗?工伤保险赔偿原则是什么呢?劳动者对于受到工伤以后能获得哪些赔偿是非常关注的。今天我们来给您简单讲解一下。请阅读下文。
工伤保险应遵循哪些原则: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不会获得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很多用人单位辞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