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股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如果居民企业所得为来源于外国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如果是在中国境外已经缴过税了的,可以在当期的应缴税额里抵免,具体抵免的限额应该是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应缴税额,如果在境外缴纳税额超过了抵免限额的话,按照规定,在之后的五年内,每一年抵免了在我国的应缴税额后的余额可以向以后的年度结转使用。二、如果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收益是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那里分得的,但是该收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于境内已经缴纳的税额中有该所得要承担的那部分,则可以用来抵免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中是没有“股息税”这种说法的,其专业术语是“股息红利税”。要了解这方面,我们就要大概就要知道这两方面,一是股息红利税;二是股息收入企业所得税。首先,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因为持有的中国的债券、股票或股权等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亦或是其他的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等收入是要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股息红利税,其对象是达到一年以上的上线投资者的,征收的时候是减半征收,税负为百分之五;如果是一个月内的短期买卖投资者则加倍征收。由此可以看出,股息红利税其实就是对上市公司的分红进行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企业收入为免税收入的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②对于居民企业之间因权益性的投资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则也是免征的;③非居民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居民企业取得的和该非居民企业设立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是免征的;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解释一下,②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意思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到其他的居民企业因而取得的投资收益。②和③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果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上市发行的股票时间没有十二个月的,不属于免征税收入。股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实主要根据股息红利税和股息收入企业所得税这两方面来确定,我们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大家之所以对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您之所以对外商投资企业比较关注,就是因为其实在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也是有专门的一部法规,因为法律首先要能够适应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成员,如果要发生变更的话,我国虽然不会强制干预,但是必须要征询...


·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
      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强险会给予赔偿; 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责任而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什么合同?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什么合同? 一、分公司与总公司签什么合同?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委托授权合同或者是涉及一些经营活动的合同,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正确适用《中...


·在我国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哪些
      新公司法当中的股东出资方式是比较符合现代市场化需求的,尤其是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这些无形资产,有的时候不一定就比现金出资额度少,在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出资方式以后反而有少部分人员都比较好奇,在我国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哪些?接下来您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在我...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设立前可以签订合同吗?分公司设立前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决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认...


·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
      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 一、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 商贸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规定,《公司法》规定,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至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并没有做出特别的限制。 二、整个注册流程需准备哪些方面? 1、使用附件传送、快递...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可按以下原则来认定股东资格...


·和分公司签合同怎么起诉
      和分公司签合同怎么起诉《公司法》第14条 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分公司虽...


·集体企业改制的主体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的主体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制已经成为企业改革的热点。公有制企业当中还存在着一大批集体性质的中小型企业,即为集体企业改制。因为其特殊的特点,所以集体企业改制存在一些问题。那么,集体企业改制的主体是什么?如何进行集体企业改制?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