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股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如果居民企业所得为来源于外国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如果是在中国境外已经缴过税了的,可以在当期的应缴税额里抵免,具体抵免的限额应该是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应缴税额,如果在境外缴纳税额超过了抵免限额的话,按照规定,在之后的五年内,每一年抵免了在我国的应缴税额后的余额可以向以后的年度结转使用。二、如果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收益是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那里分得的,但是该收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于境内已经缴纳的税额中有该所得要承担的那部分,则可以用来抵免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中是没有“股息税”这种说法的,其专业术语是“股息红利税”。要了解这方面,我们就要大概就要知道这两方面,一是股息红利税;二是股息收入企业所得税。首先,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因为持有的中国的债券、股票或股权等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亦或是其他的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等收入是要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股息红利税,其对象是达到一年以上的上线投资者的,征收的时候是减半征收,税负为百分之五;如果是一个月内的短期买卖投资者则加倍征收。由此可以看出,股息红利税其实就是对上市公司的分红进行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企业收入为免税收入的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②对于居民企业之间因权益性的投资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则也是免征的;③非居民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居民企业取得的和该非居民企业设立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是免征的;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解释一下,②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意思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到其他的居民企业因而取得的投资收益。②和③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果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上市发行的股票时间没有十二个月的,不属于免征税收入。股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实主要根据股息红利税和股息收入企业所得税这两方面来确定,我们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存在形式,和分公司有着一些区别。在与母公司的关系上,也会因为设立形式的不同而存在某些责任上的不同。那在我国子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本文将会对此问题给出一些介绍。 什么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按规定,公司安排加班后需要补偿员工,并且可以是进行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有些公司要求加班后又不给补偿,比如不支付加班费,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1、 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


·新公司法认缴制承担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生活中,创业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创新创业蔚然成风,许多的新公司新机构相继成立。那么,法律上对于新公司法认缴制承担是怎样规定的?涉及到哪些方面,与什么条例有所关联呢?下面,我们可以一起来对这个问题进行认识和了解。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之后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在...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增强市场经济的竞争能力,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改制。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改制前,需要制定改制方案,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分析。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 一、收益...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更名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


·高空坠物玻璃保险公司会赔偿么?
      高空坠物玻璃保险公司会赔偿么?高空坠物导致汽车风挡玻璃损坏是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范围之内的,可以赔。但前提条件是只是玻璃破碎,而汽车没有其他损坏,有个有的话,那属于车损险的范围。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出资方式中最普遍也是最简易的一种就是货币出资,在被出资的企业的银行入账款中,也应该表面是哪个股东或是哪个企业进行的出资以及出资的金额和时间,这很多都是会通过会计事务所进行的,那么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呢?由我们给您普及相关知识。 一、定义 现金出资又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为整个法人实施义务谈判,对外进行交易工作的一个个体自然人。那么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由那个机构进行。任免法人代表应该是公司章程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有规定的内容,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规定,...


·作为股东公司法中有哪些
      作为股东公司法中有哪些权利? 公司法是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而制定的法律,它赋予了股东多项权利。公司股东和公司是一体的,股东虽享有公司法中写明的各种权利,但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进行不正当或违法犯罪的行为,应按时出资,诚信经营并信任其他股东,共同遵守公司制度。以下是股东公...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的转让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