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个人可以购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一个人可以购房吗?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不管是写的谁的名字,花的谁的钱,都应当算作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你购买房屋的流程和夫妻共同买没有什么区别,持身份证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钱款,再办理过户即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婚后夫妻是不能单独一人买房的,因为银行是会要求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除非在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买房了。不过,婚后的女性如果实在想买房的,可以用自己的钱给首付,然后在银行登记贷款的时候只登记你的名字,也由你自身去还贷。如果婚后女方想要独自贷款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的,婚后需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的支付者名下的,离婚的时侯该不动产就由双方来进行协议处理。假如依照前款的规定双方不能购达成协议的,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应当归为登记产权的一方,如果是尚未归还的贷款,那么依旧是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的。那么只要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是只写了女方一人的名字,离婚之后房屋就算是女方一人的。如果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支付的款项还有相对应财产增值的部分,那么离婚的时后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买房时写着两人名字则离婚时各分一半,写一人的名字就归那一方所有。因为是不能做到在婚姻持续期间单独贷款,所以只能通过离婚来将房屋归到一方。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是不能一人单独买房的,因为这是属于夫妻发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一定要一人单独买房的话,首先可以先用属于自己的钱来支付首付,接着在登记贷款的时候,记住只要登记自己本人的名字就好了,当然,也要由自己去还贷款。
  
  
  


·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私自将房产卖给他人的做法。那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根据...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近几年金坛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金坛在建工程的数量也不断增多。同时,不可避免的拆迁补偿案件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对广大拆迁户而言,了解金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金坛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


·农村违章建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您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章建房。政府将依法对您的违章建房进行拆除,您是否知道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的程序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让您在违章建房拆除中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


·在生活当中,很多一部分人由于城市的房价太高,没有办法
      在生活当中,很多一部分人由于城市的房价太高,没有办法在大城市购买一套房子,但是自己又必须工作生活,所以现如今我国租房的群体是非常多的。但是总体上来说,租房和本市购房享受到的资源待遇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有部分省市都推出了租售同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扬州租...


·离婚后有房怎么立遗嘱给小孩?
      离婚后有房怎么立遗嘱给小孩? 一、离婚后有房怎么立遗嘱给小孩?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简易版范本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简易版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位于第_____层, 号。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


·商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商品房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住宅房,因为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70年,而从这点上其实也就能判断属于居民住宅性质。但是商住房就不同了,此时对应的土地使用性质往往为40年或者50年,并且也是可以用来办公的。这二者之间只有一字之差,也让很多人无法区分清楚,那究竟商住房和商品房的...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当今社会,房屋租赁已成为人们在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但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学习,没有见过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更不清楚房主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正不正确,有没有陷阱,下面就由我们带您看看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否受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解除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只要是双方经协商同意一致同意的,并且签署了解约协议进行确认的,不需要其它附加条件,就可以解除原有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那到底这个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要如何写才好呢?一般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房屋座落:_______...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