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诉讼涉及财产计算律师费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诉讼涉及财产计算律师费是怎样的?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3、计时收费
  
  
  代理民事离婚案件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4、收费说明
  
  
  (一)离婚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重大、疑难、复杂离婚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四)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二、以下离婚情况,建议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
  
  
  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
  
  
  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
  
  
  对于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为了使得各方的权益都得到更好的保障,一般来说,当事人依旧还是会聘请律师处理相关事宜,若是离婚不涉及财产纠纷,那么需要支付的律师费就相对少些,此外,此时也不需要支付诉讼费。
  
  
  
  


·一、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
      一、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从法律规定方面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


·94年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吗?
      94年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婚姻是需要法律认可的,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结婚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以及相关的形式要件,如果说存在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况,将会不被法律所承认,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有私生子可以告重婚罪吗?有私生子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


·一、离婚之前怎样转移财产?
      一、离婚之前怎样转移财产? 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 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


·在夫妻进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往往是双方需要慎重考虑的
      在夫妻进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往往是双方需要慎重考虑的,一般如果是在哺乳期或者年龄比较小的情况下都会判给母亲抚养,那么如果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吗?对于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如果对方不愿意进行协商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来进行变更。 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具法律意识的现代男女,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
      实际上国家赔偿法自从实施以来,确实在生活当中对于监督国家权力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的,但是,国家赔偿法立法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当中的很多制度上的漏洞到现在也没有进行特别全面的完善。此外,还有很多的民众还不清楚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