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二、夫妻个人债务举证的承担
  
  夫妻个人债务举证责任的承担
  
  对债权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
  
  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
  
  夫妻内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如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要求配偶归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
  
  1、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
  
  2、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
  
  A、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B、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C、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D、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离婚夫妻对债务的划分、定性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在夫妻债务里面具体就包括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别于不同类型的债务,自然承担偿还责任的主体也就不一样。若属于共同债务的话,则就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即使之后离婚了也要对这部分债务作出相应的处理。另外就是,离婚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协商处理,对外是不能够对抗债权人的。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写? 一、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协议书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甲方是原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


·签订的借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签订的借条有效期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
      改组公司债券是什么,如何发行的? 一、改组公司债券定义是什么 改组公司债券分析 1、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二、债券总额和债券...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质押物是银行存款储蓄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银行有要求;二是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如贷款有财政补贴等。那么,该如何进行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及他行签发的未到...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


·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抵销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抵销生效的条件主要是双方当事人是互负债务并且互相债权的关系,在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况下,给付的种类是相同的,还有就是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 债权债务抵销的程序是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自动抵消。 二...


·离婚后前妻欠钱不还怎么办
      离婚后前妻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


·开设赌场罪罚款罚多少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开设赌场罪罚款罚多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开设赌场罪会被判处罚金的,但是至于罚金应...


·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消? 一、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