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目质量检验的四个部分是什么?
  
  分项目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
  
  子项目分为一个或几个检验批接受。检验批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要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已通过抽样检验:
  
  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基础,质量检验记录。
  
  (1)主要控制项目。主要控制项目的规定是必须满足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的重要检查项目,是对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查项目。是确定检验批次的主要性能。如果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就等于降低了项目的性能指标,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安全性能。如果更高的要求等于绩效指标的改进,那么项目成本就会增加。
  
  2、主要控制项目包括的主要项目是:
  
  ①重要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材料、技术性能等,检查水泥、钢材质量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资料;预制地板、墙体、门窗等构件质量;质量风扇和其他设备。检查出厂合格证及其技术资料和工程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②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及工程性能的测试。例如,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钢结构的焊接强度;管道的压力测试;空气管道的系统测量和调整;电气绝缘和接地试验;电梯的安全保护和运行测试结果等。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和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验收规范的要求。
  
  ③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度内。
  
  对于一些与年龄相关的测试项目,当年龄不够且无法提供数据时,可以先评估其他评估项目,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暂时接受项目。然后,填写数据。如果数据不符合规定值,对某些材料的试验数据,部件质量和工程性能存在疑问,应进行复验,鉴定和现场检查。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除主要控制项目外的检验项目,应按规定执行。但是,可以适当放宽一些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规定。虽然这些规定不如主要控制项目重要,但它们对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以及关键点的美观影响较大。在这些工程的验收中,大部分抽检必须满足其质量指标的要求。一些专业的质量验收规范规定20%,虽然可以超过某些指标,但也有局限性。通常不超过规定植物的150%。与原“检验评定标准”相比,本工程质量控制更加严格,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
  
  3、一般项目包括:
  
  ①允许有某些偏差的项目,但在一般项目中,根据数据规定的标准,可能存在一定范围的个别偏差。不超过20%的检查点的最大数目可能超过允许的偏差值,但不得超过150的允许值。
  
  ②对于无法确定偏差值并允许发生某些缺陷的项目,可区分缺陷数量。例如,砖砌体预先嵌入肋中,留置间隔有偏差;混凝土筋暴露在外,并暴露出一定的长度。
  
  ③一些无法量化的定性项目。如:大理石碎地面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凹坑,管道接口工程,无外露油渣。这些由监理工程师掌握。
  
  4、分项目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子项目中包含的检验批应符合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子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以验收批次验收为基础的统计过程,在没有时间的情况下有一些直接验收的内容,因此应注意对子项目的验收。
  
  (1)检查检验批次的现场,检查是否涵盖子项目的范围,以及缺失的部分是否未被接受。
  
  (2)在子项目中直接接受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例如,砖砌体工程中全高度垂直度和砂浆强度评价。
  
  (3)检查批验收记录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完整。
  
  


·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事故发生之后,由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很常见的,当然也有职工个人申请认定的时候。针对不同的主体,在认定时效上面,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不太一样。那其中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


·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
      企业在成功聘用劳动者后建立了他们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也就是形成了劳动关系,而企业在各地区的发展需要调用相关人员的时候,劳动关系也会跟随地区而变化,那么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便成为您最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


·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是怎样的
      若有人问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其实也就是指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需要注意,劳动者在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候,若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此时肯定是不会得到支持的。那究竟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支付双倍工资的范围是怎样的只有符合法...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建筑工程都是有一定年限,如果该建筑工程超过了年限,很有可能变成危楼,随时将有可能危害我们的生命健康。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只有了解清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那么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等内容是什么呢?一...


·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什么?
      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什么样的?在园林工程建设中,为了保证园林竣工后能够获得最优的质量,从而让园林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周边的空气质量,在工程承包时就会约定园林工程质保金。有人对此表示疑惑,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就向您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申请了劳动仲裁,才能提起劳动诉讼。那么,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 原告:××,男,45岁,原××公司职工,住××省××市××镇××号。电话:××××××。 被告:××公司住所地:×××市××区 法定代表人:××,男,48岁,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市××区劳...


·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在当今社会上,大学生是一个非常具有活力和生机的社会群体,那么在大学生涯快要结束的时候面临的则是就业上的问题,那么有许多的大学生在未毕业的时候就与其他公司强多了劳动合同,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毕业生吗?今天来给您讲解一下。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哪些方面?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


·我国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尽量避免发
      我国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尽量避免发生工伤等意外,从而促使工程建设进步。所以,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细则中有写: 第七条 建设单...


·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包括哪些 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内容是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期间内,为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注意、保密、服从、增进利益等为主要内容,劳动者应履行的各种行为,包括积极作为义务和消极不作为义务。 (1)劳动者忠诚义务中的作为义务:即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