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要进行必要的准备的,没有必要的准备行为,往往就无法执行合同的具体义务。现代民法典的发展已充分注意到准备行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并赋予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的权利。理论上通常将这一表述称为英美法上的先期违约制度,但其从另一方面却表明了立法者对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的重视。因此,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行为,也是合同履行制度的当然内容,了解合同履行制度,不能忽视这一阶段。
  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由以上三个阶段组成的,这三个阶段中任一行为的发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规范在这三个阶段中有关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制度。它应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总体要求,确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规则等等。具体表现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等,由此构成我国民法典完整的合同履行制度。
  我国民法典是将合同履行单独作为一章的,这主要是强调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性,更有利于人们重视合同的履行。同时,也承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终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合同的履行就是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个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合同的履行的完整过程,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完全履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过程,完全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结果。虽然,法律对合同履行的要求是完全履行,但我们却不能把对履行的要求当作履行本身,因为,合同的部分履行也是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无论任何诉讼,证据都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
  要尽量多地取得对方的证据,同时使对方尽量少地保留我方的证据。
  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
  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
  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避免电话录音。
  2、在合同未到双方签字盖章时,尽量不要制作出由我方盖章的过程性文件交与对方,也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返回一份。
  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可以迟迟不盖章,但又可随时盖章,我方将会很被动。
  3、要意识到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对方签字盖章的东西才可靠。
  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
  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
  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
  对于常年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之间,若涉及到货款结算,建议定期与对方对帐,并签字盖章确认。
  一般来说,合同履行流程是没有明文进行规定的,而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只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将合同执行完毕,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当然,合同同时具有强制性,因此,咱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为自己带来损失。


·合同主体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在订立生效之后,其实也是允许对合同进行变更的,最常见的变更其实就是对合同内容的变更。但有些时候也会涉及到对合同主体进行变更,而此时当事人都不同了,那么合同主体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划分依据是什么?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划分依据是什么?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


·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一、民事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什么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如何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如何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一、合同的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变更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
      定了合同违约了怎么处理1、自救手段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解除合同,但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履行...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会无效的。如果当事人发现合同无效,则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计算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 一、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从购销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面的履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然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风险也就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合同名称风险 只要是双方经过签字盖章形成的约定就可以成为合同,...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司合字第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5年,由公司档案处负责保管。 3、公司法律顾问室作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应当保存一...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民事合同诉讼起诉书范文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条件?一、实践合同成立的条件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