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权利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对共同债务,则有平等的清偿义务。不能将财产只判给一方,而不分给有过错的另一方;不允许以多占有财产作为离婚的交换条件;更不允许财产在谁手中即归谁。
  
  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是由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还相对较低的状况所决定的,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属于一方使用或经营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使用或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也要考虑双方及子女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不宜分割的,应根据财产的来源和实际需要,予以合理调整和作价处理。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虐待、遗弃或伤害配偶的行为,有第三者或重婚的行为,因生女孩而制造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的行为等。因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处理时,不仅要分清是非,对有过错一方给予应得的处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应给照顾。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借分割共同财产之机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据为已有的,必须如数返还;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制裁。对与他人合伙的财产,应先析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割,然后再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行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依法进行判决。
  
  离婚案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案件,双方不管是通过协商还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都需要按照我国新颁发的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法规的规定,若是违反规定办理的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一方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伤害。
  
  


·增加抚养费和追加抚养费区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父母离婚后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孩子抚养问题也是一项重要的事情。孩子在父母离婚后跟一方生活,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可以完全置之不理,另一方是需要付抚养费的。在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时会规定抚养费的金额。那么增加抚养费和追加抚养费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


·犯重婚罪能起诉吗
      重婚是什么,相信您肯定都是了解的吧。我们也都知道,重婚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因为重婚不仅破坏相关家庭的和谐,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重婚罪能起诉吗?谁又可以起诉重婚罪呢?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探讨。 一、关于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夫妻分居二年多重婚如何判刑?
      夫妻分居二年多重婚如何判刑?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


·离婚诉讼请求范文内容怎样写
      离婚诉讼请求范文内容怎样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以下是一离婚诉讼...


·国家赔偿民事案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不经意的行为因素导致人身损害而进行赔偿。民事纠纷的发生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所以要采取积极的方法解决,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国家赔偿。2017年国家赔偿民事案件有哪些范围?且听以下论述。 ...


·一、夫妻财产约定税收需要缴纳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税收需要缴纳吗?夫妻财产约定,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夫妻财产约定和分隔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根据夫妻约定财产的属性,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我国修改后的民法典,夫妻除有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外,还有约定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
      在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了妻子出轨导致的离婚。在离婚之后,婚生子的抚养权是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会有这个疑问:如果双方都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了?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 一、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一、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


·彩礼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么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会根据什么情况不会判离婚?
      您都知道的事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存在着一些争议,这就意味着不能够通过私下解决,那么就应该去法院进行诉讼,在法院上许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会根据什么情况不会判离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


·重婚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做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重婚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做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财产的情况,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另外要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