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对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九种情形。而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也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此时个人和单位都能够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但是作为专利劝人是不可以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申请宣告无效,也需要作出合理的说明,同时要求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抢注商标相关法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抢注商标相关法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抢注商标相关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了哪几种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了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权利转让合同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


·专利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吗?
      专利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吗? 一、专利权是登记之日起生效吗? 专利权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不...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 1、生产性侵权 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 (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 (2)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


·专利使用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专利使用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一、专利使用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自本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对于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法律保护形式很多,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根据软件的自身的特点,软件应用于不同的目的、表达的不同的形式...


·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
      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 一、商标提前两年办续展手续可以吗? 不可以的,商标续展应在注册商标到期前一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