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保险缴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工伤保险缴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缴纳的赔偿标准在国家出台的相关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是需要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赔偿的,另外,涉及到具体的数额还与当地的工资水平和受害者的工资收入有关,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可以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具体的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如下:(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发年终奖之前辞职,还可以主张年终奖吗?
      发年终奖之前辞职,还可以主张年终奖吗?这时就会遇到一个问题,有些员工可能在单位发放年终奖之前就申请辞职。但此时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又是完全符合单位规定发放年终奖的时间,这样的情况下员工在辞职的时候还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就当我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对...


·一、员工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一、员工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公司和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正是这个合同让劳动关系变得牢固变得更加有保障。公司想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就必须考虑的更多,应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也许很多的公司和劳动者都不是很了解详细的规定。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加班费的标准是超过工资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


·每到毕业季就会有很多大学生出来找工作,职场上的残酷竞争往往让
      每到毕业季就会有很多大学生出来找工作,职场上的残酷竞争往往让这些大学生只关注工作环境、薪资等一些要求。这并不是说这些要求不重要,而是说各方面需求都需要平衡,不能忽视掉其中之一。其实,新入职大学生在面对工作的时候,是有很多东西需要格外注意的,我们针对这一情况,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协议,要怎么处理?
      对于公司职工来说,只要是入职,就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深入细致的了解过劳动合同,对一些规定也不是很清楚。比如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协议,要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关系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权益,下面对这些问题做一个简单的阐述。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


·工伤哪些时候鉴定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容易混淆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两个概念。许多人将两者都称为工伤鉴定。事实上,两者都称为工伤是不准确的,极易给工伤保护过程带来一些麻烦。关于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的申请时间,律师现在提供以下答复:劳动者遭受工伤后,雇主应该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伤害或职业病的诊断或职工本人...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