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可抗力合同迟延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可抗力合同迟延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合同迟延履行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合同迟延履行类型
   (一)给付迟延
  限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须可能;
  (3)未按期履行;
  (4)迟延履行无正当理由。
  给付迟延依法应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1、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偿付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若迟延给付造成债权人丧失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2、对在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债务人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并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负责。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若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其不迟延给付也会发生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则可免责;
  3、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
   (二)受领迟延
  即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合法债权存在;
  2、债务人已按期做出实际履行,且履行适当;
  3、债权人未按期接受履行;
  4、债权人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债权人迟延受领,依法应向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受领而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如保险费.提存费.运输费等;若为金钱给付义务,债务人可停止支付受领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况,债权人还应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
   (三)瑕庇给付
  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瑕庇给付的法律后果为:
  1、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瑕庇能够补正的,债权人可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要求对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因此而不负迟延受领的责任;
  2、因瑕庇补正而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应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
  3、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采取补救措施后,债权人还有其他损失的,债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标的瑕庇不能补正或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实际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即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5、经债权人催告债务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判令了强制执行。
   (四)加害给付
  即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如债务人交付有传染病的家畜,致使债权人其他家畜感染死亡等。《民法典》对加害给付未做具体规定,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加害给付的法律后果为: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其损失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论是实际利益还是可得利益,债务人均应赔偿。此外,加害给付,一般易形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重合,当事人可依其实际情况选择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也就是说,当因为不可抗力合同迟延履行的法律规定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先延期后发生不可抗力则不予以免除责任。同时我们上文也提到了合同延迟履行的不同类型,针对不同类型我们也整理出不同法律后果,有需要的您可以查看并参考。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商业及其他活动中,都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各自义务和责任,防止出现纠纷时各自推诿。但是,有时会出现双方出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那么,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


·合同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出口代理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外贸交易进出口量非常大的一个国家,因此在签订出口代理合同的时候,可能有些情况下对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没有处理好的话,就很容易引发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出口代理合同纠纷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前期有一些准备的过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


·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构成要件?
      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构成要件(1)在适用条件上,须为有偿合同,特别是双务合同。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故自然就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2)在合同内容上,须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获以暴利,而另一方严重受损。(3)在主观原因上,须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需要的;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离职的,不过其实我国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实际情况还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而定。二、经济补偿金的缴税根据财政...


·解除合同诉讼的案由审理时间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的案由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在合同履行中,我们需要实际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相信您都清楚,合同标的物其实就是合同中实际指向的那个东西。那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是抵抗债权人,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般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的抗辩权,这些抗辩权不仅是名称不同,行驶抗辩权的前提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这些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的前提 在合同履行中,...


·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可以行使抗辩权,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合同的抗辩权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在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中应当是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完毕之后再由后履行的一方进行履行。二、具体规定是什么?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