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二、上市公司设立全过程
  
  第一步、新设设立
  
  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步、改制设立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是可以上市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司经过上市之后那么就意味着规模会越来越大,因此,在自己公司要上市的时候一定要提交起全部的材料,并且到相关的部门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上市成功,从而更好的运营。
  
  
  
  
  
  


·隐名股东参与企业管理可以吗?
      隐名股东参与企业管理可以吗?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已经依法出资的当事人,可以确认其享有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当然享有股权毋庸置疑,但其可否依据享有的股权行使包括股...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设立之初,肯定是有设立公司的发起人的。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其实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公司成立的过程当中,也需要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同时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有这要求,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发起人必须进行回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发起人的回避是...


·非法集资企业担保无效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之所以难以区分非法集资,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其实是非常狡猾的,在骗取受害者的时候,表面上的文章准备的还是比较充分的。有的时候为了能够让受害者足够的相信自己,甚至会装模作样的请第三方人进行担保,或者签订担保合同。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企业担保无效的依据是什...


·原始股东增资个税需要缴纳吗?
      原始股东增资个税需要缴纳吗?不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增资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涉及到利润分配给股东或者分红时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


·企业偷税漏税2500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企业偷税漏税2500万会受到什么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当代许多公司都由多个股东组成股东会,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都要由股东会来决定。对于一家公司而言,如经营情况欠佳,投资回报无望,股东们很有可能召开股东大会,终止公司经营,对公司进行注销,这就需要股东大会作出公司注销的决议。那么,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对于企业的发展要有一个合理的期望,当企业进行融资时,要根据企业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量体裁衣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以对应相应的企业发展,也要分析企业的主打产业,比如是以高新技术为主,还是轻工业重工业服务业,又或者是传统工业,都要有一个大致分析,那么可选择的...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一、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该章程一般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都需要股东在其上进行签名和盖章,否则视为章程无效,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就是公司章程中代替股东签字的是股...


·民营企业融资经典案例包括哪些方式?
      民营企业融资经典案例包括哪些方式?民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在活跃市场经济、拉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民营企业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资金链的问题,才能确保民营企业良性发展。那么,民营企业融资经典案例包括哪些方式?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民营企业融...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融资额是属于证券金融知识的,是银行给企业融资的时候,比如说通过贷款、贴现等这些交易方式而产生的一种资金融通的数量。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的融资额,如果过高的话会增加企业的成本的,所以上市公司应该将企业的融资额合理的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那么,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一、上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