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婚姻无效要退还金器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婚姻无效要退还金器吗如果婚姻无效,那么按道理是要退还金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对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三、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关于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个规定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这样处理,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婚姻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另外一方是要退还金器的。法院在审理的时候,结合两人提交的具体的证据,判定两人婚姻无效,或者是律师在告知双方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那么对于一方给予另外一方作为婚姻保证的财产,都是需要退回的。
  
  
  


·离婚多长时间不给抚养钱坐牢
      离婚多长时间不给抚养钱坐牢不管怎样,在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话,这于情于理都是不允许的。因为抚养孩子的这种责任和义务是不会随着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就发生任何的改变。在孩子成年之前,夫妻双方都必须承担起这份责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多长时间不给抚养钱坐牢? 一...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制作的就是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甲依据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解决,也就是起诉解决,法院将会按照相关的法规来公平的处理保障双方的权益,那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胎...


·针对子女抚养费要求补偿是否可行?
      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具体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在工资的20%到30%左右。随着物价的走高,抚养子女的开支也逐年增大,那么针对子女抚养费要求补偿是否可行?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针对子女抚养费...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不合法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国家人员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国家人员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吗?不能的;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每月费用多少合适
      夫妻离婚的问题并不少见,相对于孩子才是受苦的一方,夫妻在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后,未抚养方就需要按照规定按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虽然很多人问到了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每月费用多少合适,我们只能说这是根据各地经济水平的发展来决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 一、现在孩...


·离婚案件开庭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案件开庭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1、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符合法定”《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女方怀孕了离婚怎么办
      女方怀孕了离婚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