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
  
  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机动车的含义: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为人有醉驾行为的,是可能触犯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因此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针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可以缓刑吗的认定,根据醉驾时酒精含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反省的态度进行判断。总之,驾驶员应时刻保持醒觉,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生命负责也为他人生命负责。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后需要服刑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后需要服刑吗?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人保车险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有赔偿吗?
       人保车险高空坠物是否有赔偿,车险理赔客服专员回应视事件性质和理赔方式而定。爱车停放在小区住宅楼下,突然有物品从天而降将车辆砸坏,这种事情屡有发生。凶器还种类较多,常见的有矿泉水瓶、生活垃圾等,车主通常愤怒但无奈,因为即使事发地点有监控摄像,如果不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多数找不到元...


·北京机动车牌照出租合法吗?
      北京机动车牌照出租合法吗?一、车牌照出租合法吗车牌租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二、对于车牌出租、转让的合同是否有效?1、车牌出租转让合同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规定指出,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


·房改房可以进行交易吗,产权多少年?
      1.房改房和商品房是不同的,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房改房一共有两种,一种是部分产权房,另一种是完全产权房。这两种的区别在于在买房时的政策,有市场价、标准价购房和成本价三种选择。2.按市场价购房的房屋产权是归个人所有,上市交易时间是不受限制的;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的产权归个人,要在五年后...


·五险一金一个月交多少钱
      现在很多人在谋求工作的时候都会要求单位提供五险一金,因为五险一金包括各种保险和公积金,能够对自己的生活起到很大的保障作用,但是五险一金的拥有者需要每个月交钱,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五险一金一个月交多少钱吧。 五险一金一个月交多少钱:五险一金多少钱由缴费比例与基数决定。 一、单...


·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


·小车撞死人以后还能开车吗
      两种情况:一、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时,对驾照影响不大,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二、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责任时,吊销原有驾照,处理后不能开车。如果要想继续开车,需要过了处罚书的禁驾期后重新考取驾照;而且重新考取驾驶证时,不能考取B照以上驾...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一、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意见不合,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


·交通事故孕妇误工费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孕妇误工费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老百姓买到小汽车后,接下来就是为汽车办理牌照了。机动车的牌照就相当于其身份证,是最重要的标识之一。我国对汽车牌照管理的非常严格,私人之间不能过户,发放也要按照流程进行。国家在这方面经常作出政策的调整,那么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就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