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补助赔偿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Ⅰ级伤残100%本人工资×24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20%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 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二、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1、边缘智能;
  
  2、发声及言语困难;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30ms(毫秒),矫正视力0.3、0.5,视野半径30°;
  
  4、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41dbHL(分贝)或单耳大于91dbHL(分贝);
  
  5、耳郭缺损2、3以上;
  
  6、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需行肺段切除术;
  
  7、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8、肺段缺损,轻度持续肺功能障碍;
  
  9、腹壁缺损小于1、4;
  
  10、一侧肾上腺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11、一侧睾丸、附睾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12、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3、一侧卵巢缺失,一侧输卵管缺失;
  
  14、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可以手术重建功能及装配假肢;
  
  15、双大腿肌力近V级(五级),双小腿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
  
  16、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7、单侧下肢膝上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对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是按照九级伤残来进行相关的赔偿。具体赔偿需要根据伤者实际受伤情况以及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来进行相关的计算赔偿。对三级丁等事故一般是指部分器官受到相关的缺失或者是畸形。肇事方是肯定需要进行赔偿的。
  
  


·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一、医患纠纷投诉流程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 医疗事故是我国目前比较热门的话题,存在于医生和病人之间。有时医疗事故可能双方各执一词,这还源自于发生医疗事故时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对医疗基础知识的了解。那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方便您对这部分法律的认...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
      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什么法律?医疗期内公司提前辞退员工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医疗纠纷,您都不陌生。医生的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生活中的医疗纠纷,大多是因为医生的玩忽职守导致患者身心或者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这种情况下,患者家属会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有关医疗纠纷怎么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并...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纠纷,就算是在治病救人的医院也不例外,一方面是由于当前医疗的环境另一方面是部分医务人员糟糕的服务态度。为了能有效的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各地医院都设立了投诉机制,患者及其家属都可通过投诉的办法来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那么医疗纠纷投...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罚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条例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罚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条例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有效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检查、诊疗...


·医疗诉讼庭前准备包括哪些?
      一、医疗诉讼庭前准备包括哪些?1、起诉状、答辩状的传送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医疗机构,被告医疗机构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或者答辩意见。医疗机构提出答辩状、或者答辩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类型有几种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