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公司在国外财产保护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夫妻公司在国外财产保护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1、财产账务保护控制
  
  (1)财务部门:会计账务应当全面反映企业所有的财产,有些属于低值品的如果在会计账上没有反映的应当建立备查账,同时要定期拷贝软件或相关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性发生。
  
  (2)行政部门:建立房屋、家具和各种办公设备等资产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3)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机器设备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4)仓库:对存货进出应当及时开具票据、登记账务,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2、财产实物保护控制
  
  财产实物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务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
  
  日常管理控制
  
  1)限制接近控制,严格控制对实物资产及与实物资产有关的文件的接触,除了财产实物保管或人员可以接触实物财产之外,其他人员限制接触。
  
  2)财产处置,财产增减应当严格按照审核审批控制要求办理手续。
  
  3)实物保管,现金由出纳保管,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代收现金,机器设备由生产部门负责,房屋、家具和办公设备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存货由仓库负责管理。
  
  定期清查制度
  
  企业应当重视账账相符管理,只有确保账账相符的前提下,盘点工作才有意义,盘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应当建立严谨的盘点制度和盘点流程。明确责任人,确保财产安全。
  
  3、其他财产保护控制
  
  二、境外财产离婚分割是怎样操作的?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其实,无论夫妻的公司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对于夫妻而言,建立一套完善的财产保护措施这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企业的财务总监应该是深得夫妻信任的人才可以担任此位。既然公司设在国外,那所采取的一系列财产保护的措施也应该符合该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的法律制度在其他国家是不生效的。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就不存在分公司法人变更的问题,而且也不能有分公司法人代表。应该是问分公司变更的流程,那么分公司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分公司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发行新股后的股价收益率要显著高于同行业、同规模未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为了平衡其他未发行新股的公司与发行新股的公司之间的利益,我国法律对发行新股作出了严格的条件和方式限制。那具体的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


·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近年来股票市场乱象丛生,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广大股民的案件层出不穷。《刑法修正案六》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在第九条加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弥补刑法条文不足。那么,刑法修正案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概念、构成要件、量刑及认定具体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背信损害上市...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


·公司法人代表信用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它实际上就是代表公司在外从事一些与公司相关的业务活动,所以他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非常多的,这种责任包括民事方面的责任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当然也拥有很大的权力,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公司法人代表信用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代...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通过缴纳现金等的方式注册资金,股东出资的数额属于公司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注册是认缴的一个数额。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


·签订合同是分公司主张以总公司名义?
      签订合同是分公司主张以总公司名义?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


·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济发展的好处有哪些
      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济发展的好处有哪些?为了减轻自己在意外事故发生时的负担,很多人都会会购买各类保险,不同的保险的风险不同,投保人所能享受到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由于市场上的保险公司的类型是计较多的,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保险经纪公司应运而生。你是否知道保险经纪公司融资上市对经...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
      分公司无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吗?分公司是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只要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是分公司拥有总公司的授权的,就可以与其他自然人或者是法人签订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分公司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被授权的,那么签订的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此时是需要总公司进行追认才能发生效力...


·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
      公司高管对一个公司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他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发挥这重要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公司高管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那么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 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