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伤残鉴定后是不是一定要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根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办法如下:1、和解。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2、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是实质是一种行政调解。3、诉讼。诉讼指人民法院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予以解决的方式。二、交通事故纠纷起诉到哪个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为受诉地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的,少不了去做伤残鉴定这个程序。明确了伤残等级才能计算赔偿数额,在鉴定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这样最好,节约时间和精力。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交警调解。如果争议比较大,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的手段可能是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生活和工作中,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意外损伤,虽然工伤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遇见的,但是如果避免不了就需要保持好心态,解决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 (一)工伤 ...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通过调解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交警通常会建议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针对这个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驾驶员承担多少赔偿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祸无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骑自行车自己摔伤算独立的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


·由于机动车辆体积大、速度快,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对受害人
      由于机动车辆体积大、速度快,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对受害人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甚至导致死亡,根据我国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在交通事故中遭到伤害的无责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驾驶人给予赔偿,而赔偿数额的主要依据就是伤残鉴定的结果,那么,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多久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呢?一、...


·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所以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事先约定违约金。那么,该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民事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诉讼费。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诉讼费标准不同,除了这个内容外,当事人还比较关心诉讼费的承担主体。那就交通事故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


·四川交通事故工伤双赔偿具体是什么?
      四川交通事故工伤双赔偿具体是什么 一、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


·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公安交警大队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之后,需要紧急调派人力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撤离现场,但有的情况下则不允许撤离。那实践中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撤离现场 当事人对事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