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交通事故超过一年都没有处理就过期了,道路拥挤或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有人员或是财物的伤亡,要做鉴定,而且一定要及时处理。只要有事故记录就迟早都要处理的,无论事故大小,不会过期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依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各地根据本省统计局公布的本省(区、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的基数和年限,计算出总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到"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费用标准,是指其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三是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营运车辆停驶造成的间接损失、车辆施救费、停车看护费费用等。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导致民事主体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它是侵权行为法所认可的,与财产损失、死亡、伤害、社会评价降低等相并列的,侵权行为作用于受害的自然人的人身权,尤其是人格权所导致的精神方面的不利的反常状况。属于非财产损害的一种。非财产损害,指不法侵害权利人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身份权和财产权等造成的非物质利益及人身利益上的损失。交通事故方式之后要进行处理,只是有些事故的当事人一直很忙碌,事故带来的伤害及影响又不是很厉害,于是就一直搁浅着没有去处理事故。交通事故一般都会导致伤残,而且伤残赔偿的时效是一年,故而一年都不处理的,就会过期。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保险公司报吗?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保险公司报吗?属于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肯定是需要报销赔偿的,如果涉及到违法行为则可以不予理赔,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地攀升,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都应缴纳税费。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等,在武汉地区买房的人对武汉市房屋买卖营业税都会比较感兴趣,我们为您整理了武汉地区的房屋买卖所需要收取的税费,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的收取方式...


·商品房交房时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时要满足什么条件开发商在交房时,如果房屋不满足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那商品房交房时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如果商品房没有满足交房的条件,而购房者又没注意到就收了房,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麻烦,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房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请一...


·交通违章异地交罚款如何交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城市更是如此。大量的车辆本来就为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司机本身还不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话,稍不小心就会给您的出行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其中就包括酒驾这种行为。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上海醉驾会遭到什么处罚? 一、在上...


·发生交通摩托车无证驾驶该如何处理
      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的,可以及时的报警处理,认定事故责任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于发生事故,要根据现场的情况来判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


·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
      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 一、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分包方应对分包方...


·只交强险车辆自己撞了怎么赔偿
      事故中你有责的话,交强险可以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最高2000元。报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很多情况下需要你报交警处理,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车损由保险公司核定损失(当然,对方可以不认可保险公司作出的定损),保险公司赔偿就按照定损金额赔偿,最高不超2000。《机动车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致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致骨折误工费怎么计算?按实际情况,对于误工根据并不根据休养的天数进行确定的,误工费用的确定是根据误工的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对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所以具体的误工时间请自行按...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额提交法院,请法院判决执行。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


·一、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