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下情况加重处罚: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一般情况下,拐卖妇女、儿童罪与诈骗罪很容易区分。但在实践中,有的妇女与他人合谋,以介绍婚姻或者被“卖”的形式设置骗局,骗取买方财物后逃走,有的妇女甚至跟“收买”者生活相当长一段时间。
  
  
  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管辖地怎么确定?
  
  
  1、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以及拐卖活动的途经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
  
  
  2、几个地区的司法机关都有权管辖的,一般由最先受理的司法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人数较多,涉及多个犯罪地的,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
  
  
  3、相对固定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在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实施某一环节的犯罪行为,犯罪所跨地域较广,全案集中管辖有困难的,可以由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的司法机关对不同犯罪分子分别实施的拐出、中转和拐入犯罪行为分别管辖。
  
  
  4、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当本着有利于迅速查清犯罪事实,及时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便于起诉、审判的原则,在法定期间内尽快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机关确定管辖。
  
  
  综上所述,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会优先办理,毕竟这样的犯罪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的伤害很大。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法院尽快的审理,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惩罚,量刑起点是五年徒刑,原则上不会判缓刑。拐卖团伙中的主犯会被加重处罚,根据最新条款,对罪恶极大的人贩子可以判死刑。
  
  
  
  


·一、离婚后双方协议财产分配文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双方协议财产分配文本包括哪些内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


·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的情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进行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有几种情形,在这几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形有...


·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多数案件在判决的时候,我国公民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存在争议的话,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此外,我国法律当中还规定有一些特别的案件属于一审终审的范围,所谓的一审终审,就是法院作出判决以后,是不再接受上述的,在离婚诉讼当中也有类似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


·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 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样离婚
      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 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样离婚有的家庭中男方长期对女方施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这样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这种情况下如果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也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一般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呢?我...


·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
      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 一、如果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归谁?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时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达成的以...


·一、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一、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社会抚养费这笔巨额资金的去向一直混沌不清。赞成取消社会抚养费的人士认为,从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报告看,实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绝大部分用来支撑计划生育体系,甚至有的被挪作小金库,真正投入到孩子成长所需的公共资源上的却极为有限。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


·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个人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行政拘留会在公安机关有记录,但不会有案底。所以不会对子女有影响。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而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对于误工费我们国家是有着明确的说明的,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意外不能够工作的话看,对我们造成意外的一方是要向我们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简而言之就是耽误工作损失的钱。那么误工费如何确认? 误工费赔偿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