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 1、目的
  为规范及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使公司合同评审规范化、合理化。
   2、范围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求而产生的经济合同均属之(包括销售合同及其他经营合作合同等)。
   3、定义
  合同评审:指对合同中的条款、要求、交易方式进行审核,确保满足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
   4、职责
  ①评审小组成员:相关部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律师、董事长。
  ②合同经办人:负责双方合作事项的接洽、沟通,并从本职工作的角度给予专业化意
  见。
  ③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合同评审工作。
  ④财务部:负责评审付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确认及评估客户的资质证明
  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⑤ 律师:负责评审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⑥董事长负责最终审批及特殊合同的评审。
   5、作业流程
  先提出申请,然后部门经理审批,再经过律师审核和财务审核,最后董事长审批 。
   6、作业内容
   ⑴、销售合同评审
  ① 销售人员与客户达成销售协议,签订销售订单。
  ② 对所有公司销售合同(含经销/代理合同及合作合同等)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组,确认可行后方能签订购售合同及合作合同。
  ③ 合同评审的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技术及售后服务等项目是否明确,合同条款意思是否表达清楚、赠送品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等。
  ④ 评审结论详细记录于《合同评审表》内。
   ⑵、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①销售合同经公司加盖合同章后,合同方可生效。
  ②合同签订一式三份:客户、销售部、财务部。由销售部负责分发、合同正本留存公司档案室。
  ③销售部负责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文件的发放,以作为生产、发货、培训等的依据。
  ④销售部、财务部、仓库,负责合同的执行及监督。合同执行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条款实施,在执行中出现任何偏差要及时提出及纠正。
   ⑶、合同的变更
  ①因顾客或公司的特殊原因需要对合同内容条款进行变更时,由销售部原合
  同经办人负责与顾客沟通,并达成共识。
  ②原合同经办人及其直系领导将变更内容形成文字材料,报送销售部第一负责人、财务部、董事长审批有效。
  ③如变更内容较大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需对变更部分进行再次评审。
  ④变更的合同内容由销售部通知各有关部门执行。
   ⑷、销售合同以外的其他经济合同评审程序:
  ①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签订部门须进行内部评审。
  ②合同签订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署意见,律师审核(视情
  况)报送董事长批准后有效。
   ⑸、合同评审管理
  合同执行中,因条款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相关评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应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一篇合同评审管理制度的书面规定了,如果您也需要了解或撰写一篇合同评审管理制度就可以直接进行一些借鉴了。在这里我们也提醒您,由于每个公司情况不同,合同评审管理制度也应该根据公司情况作出具体的规定,以免出现漏洞不利于维护公司的权益,想了解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为提供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很多企业喜欢用传真方式签订各类合同,但是,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风险,最近看到的一起案件,就是因为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从而造成败诉,因此,应当引起企业的注意。 1、部分企业...


·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一、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第三句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 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将会丧失法律效力,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合同毁约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一、合同毁约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1、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先仲裁后诉讼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约定先仲裁后诉讼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仲裁协议有效,法院无管辖权。“先仲裁,后诉讼”的约定,表明双方当事人有将争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并非对仲裁意思表示的否定,且仲裁机构是确定的。二、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效力打官司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在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需要重新订立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需要重新订立吗?不需要的,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


·能否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可以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吗
      很多劳动者其实并不知道法律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因此在单位要求其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的时候,也就听之任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能否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能否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承包合同的主体就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有什么区别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 1、 棵, 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