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怎么写?
  
  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合同应该写委托人与受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姓名与名称,协议的具体内容。最后,由委托人签字,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文书的制作要点:
  
  委托人与受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姓名与名称。
  
  协议的具体内容。
  
  最后,由委托人签字,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盖章,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二、格式:
  
  刑事辩护合同
  
  【 】第 号
  
  委托人 经与 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担任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人。
  
  第一条 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乙方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
  
  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涉及的《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编号为: 。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②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
  
  ③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摘抄、复制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②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起诉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
  
  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4、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卷宗材料;
  
  ②会见上诉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按时出庭,依法为上诉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亦可能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再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会见申诉人,了解其本人对生效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依法为申诉人提交书面辩护词。
  
  6、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7、依法尽职、尽责为甲方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甲方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甲方的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9、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10、乙方律师应告知甲方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或不宜告知的事项除外)。
  
  1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12、乙方同意,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委托事务或服务不尽责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律师费及工作费用(由双方约定)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辩护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支付期限、方式(由双方约定)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收费以到达上述账号或取得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或不履行本协议,律师费、工作费用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律师费、工作费用不退还。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隐瞒事实,或者委托人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取律师费、工作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 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元。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方: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在现代社会。刑事案件当中,请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毕竟专业的律师拥有查阅案件以及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所以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了解案件的事实,从而使法官产生内心确认。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实现罪轻辩护或无罪辩护。
  
  


·好意施惠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好意施惠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好意施惠和赠与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好意施惠一般没有限定特定规定主体,具体区别如下:(1)主体要求不同在好意施惠行为中,好意施惠人可以不具备和合同所要求的行为能力,而在无偿合同中,合同主体的施惠一方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并需要履行理性人的注意义务。(2...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具体有哪些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具体有哪些?随着经济化的发展,各类经济方式层出不穷,一些企业往往会已特许经营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品牌口碑同时引进资源成本。然而在签约特许经营合同时经常会产生纠纷问题,那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具体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被特许人主体问题 实践中,一般特...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的产生多是由于合同的签订,为了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民法典就双务合同关系规定了在一些情形下是可以是使用抗辩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具体来说,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一、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
      一、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吗? 合同诈骗自首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房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有的人还遇到过。在对合同诈骗行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先对比一下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那到底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如果合同到期公资怎么发?
      现在工作您都会签署合同,合同有始有终,当不再和公司继续签署合同,合同到期公资怎么发?如果公司在合同到期之后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应该怎么办了?当公司单方面拒绝终止合约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本站我们和您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


·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一、怎样认定显失公平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守约方作出赔偿,但这个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呢?可能很多当事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合同违约责任确定了比较多的形式,但是,一般人都只知晓赔偿损失的解...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