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被清算企业股东还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吗?被清算企业股东不可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关系,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二、破产清算股东账务处理《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因此,由于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故清算组应当将担保债务补计入账:借:清算损益,贷:其他应付款。清算组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之后,可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在清偿的数额内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但是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如何、是否具有清偿能力都具有十分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在破产工作结束之前破产企业对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是不可能确定下来,也就是说破产企业由于对外担保而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的数额尚无法确定。因此,破产企业向被担保人追偿金额在破产清算的债权清偿之前无法确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定的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的条件,只能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公司在注册成功之后,可能会由于管理者决策失误,或者是由于资金转轴不灵等的原因而破产,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企业单位一旦破产,都是不得再利用公司的名义与其他的单位建立债权关系的,破产时,股东若是能够证明自己已经缴纳了去全部的认缴资本,此时该股东就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一、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要多长时间,跟公司规模大小、对外债权债务等诸多因素有关,破产清算如下: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有哪些职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职权有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


·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怎么算?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怎么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


·申请破产是什么?
      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申请破产,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您知道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吗?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


·国企破产清算期间员工的保险怎么处理?
      国企破产清算期间员工的保险怎么处理?国企代表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最前沿的水平,也掌握着国家的命脉。相信很多朋友在选择工作时大多都会被国企的各种福利所诱惑吧。当然,作为在上市企业中最有地位的公司,国企破产清算期间员工的保险制度也是相当完善的,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倒闭...


·一、企业破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破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破产财产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一、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破产了员工的赔偿标准怎么样?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以外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 一、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不一定合法,除非公司确实无法经营时自然与员工的合同就没有效了,但公司还应当给这些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公司倒闭开除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第一款,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应该对...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 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与传统会计有一定的差异。传统会计的会计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实质重于形式以及历史成本等。破产清算会计作为传统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分支,遵循传统会计的一般原则。...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