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版企业破产法部分解释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新版企业破产法部分解释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认定债务人财产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第三条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
  
  
  第四条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和解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基于重整或者和解的需要必须分割共有财产,管理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其他共有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第六条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的,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七条对债务人财产已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单位,在知悉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及时通知原已采取保全措施并已依法解除保全措施的单位按照原保全顺位恢复相关保全措施。
  
  
  企业破产法的重新制定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的化解有着不小的意义,但是市场竞争对于企业的冲击才是此类问题解决关键,所以有关企业应该对于此类规定进行深入的了解,这样问题的处理才会有着重要的法律基础,但是依旧会存在不少的风险,自己需要注意。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说到破产清算,其实它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我们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它们的作用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对于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发挥作用的方法有哪些吗?其实,它们的作用是不容小视...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一、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是不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员工赔偿。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一、破产撤销权的定义和目的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破产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破产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间程序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企业亏损严重且发展市场没有前景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将企业申请破产,申请破产之后虽说无力偿还的债务就不需要再偿还,但破产后的破产清算程序履行是非常复杂的,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去处理,对此很多人就产生疑问,想要了解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企业破产职工工...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分公司清算流程详细解读
      分公司清算流程详细解读分公司清算流程详细解读 (一)、认识注销分公司。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登记审核程序及期限,参照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二)、分公司注销步骤详细。此步...


·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当然是因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资不抵债。那么涉及所有的赔偿问题中,在清算结束过后,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又是依照什么样的顺寻进行的呢?下面就请您阅读我们给您带来的答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在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今天,很多企业会因为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法院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原因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会感到比较费解,可能会因此遇到各种各样的不便,那么破产申请裁定驳回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什么情况会使自己的破产申请被驳回,我们为您解答。...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有一部分的公司及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公司管理者为了降低损失,会选择破产清算制度。他们会请相关的律师来清算他们的财产,然后进行接下来的拯救措施。对于律师对财产清算的收费问题,有人就问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什么?清算费用是指清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