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1、找用人单位的老板;
  
  
  2、找工会;
  
  
  3、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克扣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克扣工资的内容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四、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综上所述,欠薪扣工资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的给员工发放工资,并且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的,员工应该运用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对应的工资。
  
  
  
  


·休产假时正式工怎么发工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工伤可以收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为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此时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1.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的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录用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的损失,现单位与劳动者需共同承担。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怎么写?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内 1、单位...


·劳动法派遣工辞退后补偿金由谁发放?
      劳动法派遣工辞退后补偿金由谁发放?劳动法派遣工辞退后补偿金由劳动派遣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公司违...


·员工主张两年的加班工资合法吗?
      员工主张两年的加班工资合法吗?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作期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两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


·河南省关于建筑工程备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关于建筑工程备案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与备案行为,保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南...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土地根据其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性质,并且土地的使用或者出让年限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也不相同,而工业用地是土地使用性质中的一种,那么,什么是工业用地呢?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需要签字吗?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需要签字吗?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原因如下:1、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的本质是通知而不是协议。公司为了确保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书,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一般直接递交(以便被辞...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