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通知家属吗不会通知并且检察院公诉科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也不关司法局的任何事,到司法局也不可能了解到任何情况。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审查阶段都会是保密的,所以此类问题的处理是不存在的,这样会有信息的泄露,对于问题的处理极为不利,所以自己需要合理地分配自己的处理阶段,这样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的就会有着推动性的作用,即使存在的意义不是较大,但是自己需要操作。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夫妻离婚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办离婚,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然而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有哪些呢?夫妻在协议离婚之后又是否还可以起诉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有哪些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


·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其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事实上已经终止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另一方起诉离婚,表明...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离婚是一个社会不能不面对的问题,婚变是一个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这也和父母双方的很多因素有关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的问题吧。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 1、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据相关的司法...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只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此时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的,但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毕竟多数家庭孩子只有一个,因此就需要由一方实际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现实中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吗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而一般来说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量。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是不分割...


·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宣判第二段婚姻无效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重婚罪的类型是什么? ...


·婚约财产返还比例依据
      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是如何的呢?有关婚约财产返还的比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 ?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要是夫妻离婚的话,未成年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 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婚姻生活中会有不少的纠纷发生,如财产方面的纠纷,特别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不少的夫妻会为了规避财产纠纷的发生而进行财产公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公证后的财产归属于夫妻一方中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