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去当地劳动局请求帮助。
  
  1、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只要你们老板是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没给你发工资的,你们可以直接去找他上面的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索要工资。或者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本案中老板有公司,应该具有承包资质。
  
  3、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4、先与老板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上面方法,还不行的行的话,诉讼解决,若老板不具备承包资质,你们可以将老板和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5、如果本案中,你是与有资质的单位之间成立劳务关系,那么你可以直接找该单位,要求支付干活工资,不支付的们可以用行动建议3.4这两种办法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
  
  三、恶意欠薪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
  
  ?四、切实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应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用力气来挣取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是必须要按照约定来进行给予,如果双方有什么争执或者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话那么就完全是属于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一定要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欠工人工资多少钱可以报案判刑的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可以被判刑。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在一项工程的建设当中,您常会听到有人说要严把工程质量,在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能马虎这样的说法,不少人对工程质量的概念具体是什么样子的并不是很了解,但是不管工程质量具体指的是哪一方面的问题,它对于工程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那么到底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


·生产人员加班工资基数怎样计算的
      生产人员加班工资基数怎样计算的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
      劳务派遣关系在实践中越来越多了,日益成为一种新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务派遣合同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 劳务派遣合同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


·一、试用期辞职没签劳动合同申诉怎么进行?
      一、试用期辞职没签劳动合同申诉怎么进行?申诉途径: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不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


·夫妻之间的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夫妻之间的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一、夫妻之间的工资条算不算隐私? 工资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的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 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一、7级工伤职工本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7级工伤职工本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7级工伤职工本人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纠纷的。我国的一些法律也对其进行了规定。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本期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没有劳动合同...


·一、员工能够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员工能够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工伤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之后,一般都不愿意自己支付医药费,故而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以职员还未进行工伤申报等理由,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职员一般都会在工伤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然后再提出赔偿请求。 一、工伤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