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质押贷款办理时注意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质押贷款办理时注意什么作为当前市场上贷款品种之一,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用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所谓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以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质押,从银行行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由客户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一、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程序是怎样的?
   1、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办法程序:
  (1)客户向柜台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
  (2)客户和我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
  (3)我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4)客户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5)客户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6)我行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
  存单质押贷款看上去比较好理解,但是在办理过程中还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现在我们就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一下。
   一、存单质押贷款划算吗?
  因为存单是可以提前支取现金的,那么这里就存在两个个问题:是提前支取存单?还是以存单质押贷款?这两个问题要综合来看的。要综合存单已存放的时间长短、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3个因素,按照下面两个公式大致算算看,就可以得出提前支取现金划算还是用存单质押贷款划算。
  贷款多支付的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存单金额×定期存款利率×存款期限
  提前支取的损失=存单金额×定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存单金额×活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
  可以看出:当贷款多支付的利息大于提前支取的损失时,就提前支取存单;当贷款多支付的利息小于提前支取的损失时,就办理质押贷款。
   二、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贷多少?
  通常来讲,在存单足够质押的情况下,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存单面额的90%,因为贷款金额直接影响利息支出,所以在贷款人在办理的时候要以资金够用为主,以免多支付利息。
  因为各家银行的质押率是不相同的,贷款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可以对比多家银行,选择一家质押率更高的银行办理贷款。有的银行为存单面额的80%,有的银行却是90%。
   三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贷多久?
  按照规定,存单质押银行贷款期限的规定一般来讲是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而且最长不会超过一年。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存单时间确定贷款期限银行半年期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是不一样的,分别为5.40%和5.85%。按照10万元的贷款,一年与半年的利息相差450元。所以,在这里建议借款人将贷款的期限控制在半年期以内;即使是贷款期限必需一年的,也建议将贷款分为2个半年期。这样能省下较多的贷款利息支出。
  综上所述,在我们为您整理的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中可以看到在我们办理存单质押时候是需要在柜台提出申请的,不过需要我们注意的有存单质押贷款划算、可以贷款多少以及可以贷多久。


·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
      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手段中,除了配股增发之外,还有一种比较常用的手段,就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融资方式比较灵活,当公司偿还利息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发给投资者。作为会计,要懂得这中间的财务处理。那么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


·债务纠纷应去哪儿起诉,有哪些
      债务纠纷应去哪儿起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债务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 二、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务不履行的效力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该如何处理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该如何处理 人在财力方面总有困难和危急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借贷,但银行的借贷手续及时间往往让人无法等待,很多人就走上了借高利贷的道路。那么,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是否会构成犯罪,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借高利贷需要抵押...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作为债权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行使。具体到行使过程,需要由人来完成,就衍生出了留置权人的概念。那么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我们总结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掌握。 一、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害人怎么办
      受害人应该及时报警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刑事犯罪的,属于公诉罪,即使被害人没有报案,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另外,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相关人员的进行定罪量刑,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在我国被判缓刑是否可以贷款
      其实我国各地的刑事法庭对于缓刑的宣判也是非常的谨慎的,所有被依法判处缓刑的这部分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一般都是比较轻微的,甚至不排除有一部分完全就是属于胁迫犯罪,自身在整个犯罪的过程当中有和对方对抗过。不过也因为他们自己知道缓刑毕竟也代表着自己是犯罪了,所以比较担心在我国被判缓刑是否...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一、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起诉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却为大多数人所头痛。有网友调侃:借钱有如泼水,除非对簿公堂,否则人财两失。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对于诚信危机的现在来说,如...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如果欺诈发行股票的话,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