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婚前债务会转为共同债务吗
  
  对于婚前债务能否转为共同债务,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现行法律对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但2003年最高法院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由以上的法条可见一斑,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立法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予以确立的,而且规定得非常简单,对债务人配偶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样简单的规定也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实践中由于法官理解的差异,使得案件判决结果很难达到公正性、统一性。
  
  夫妻一方的欠款,不一定都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即使欠款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一定就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数额是否合理等因素加以确定。贸然作出认定,只会造成利益受损,对当事人而言显然是不利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婚前债务也是有可能转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这是也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前就过世了的情况。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如果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纠纷起诉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在这方面,如果你不清楚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一、离婚后如何不承担债务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规定是什么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规定是什么?小微企业互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1年,循环贷款最长期限2年。企业的贷款额度也叫综合授信额度,还叫敞口额度。它是经过企业申请,业经银行初审,并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或是采用不动产(厂房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抵押,业经银行审贷...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债务纠纷通常是由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产生的,而债务人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那么怎样证明欠钱不还?证明债务人欠债不还最好的证据是债务人出具的欠条、借条等的证据,如果没有欠条、借条的可以提供转账...


·婚纱摄影全款支付后违约金是多少
      婚纱摄影全款支付后违约金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


·现在,有很多人都选择银行贷款,很大一方面是因为银行贷款利息较
      现在,有很多人都选择银行贷款,很大一方面是因为银行贷款利息较低,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该忽略对银行贷款利息的计算,所以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如下有关银行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让您详细知道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一)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1、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


·夫妻共同债务没还清之前可以离婚吗?
      夫妻共同债务没还清之前可以离婚吗?可以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只有弄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更好的去实施,两者关系虽然当事人都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都能转移,这就需要去了解满足条件的法律规定才可以。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请跟着我们往下看吧...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
      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欠钱就需要写欠条,这样可以更好防止日后产生的不必要纠纷。但这并不是说只要写了欠条之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保障。毕竟要是在写欠条的时候不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即使作出了欠条也是无济于事的。那到底欠条书写要注意什么细节才好呢?我们一起在...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