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只要符事条件就会有;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或者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所谓的失业赔偿金。
  
  失业赔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失业保险的筹集方式
  
  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其他国家一般采取五种方式筹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
  
  一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二是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三是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四是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五是全部由雇主负担。
  
  全部由雇主负担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的国家,主要采取征收保险税的办法,只有个别国家采用。各国主要采取的是征缴费用、建立基金的方式。
  
  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所需资金支出。发展失业保险事业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方面政府要组织好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需要时,也有责任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保证基金支出的需要。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并入基金,这是保证基金不贬值的重要措施。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及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罚款不在此列。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实践证明,基金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可以为失业保险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但由于只限于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造成收缴数额有限,基金承受能力弱。
  
  若大幅度提高征缴比例,势必增加用人单位负担。在国家财力尚不充足和一些企业经营状况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并实行个人缴费较为可行, 也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保险意识。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工如果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的,我国在制定失业保险的时候都是有针对性的,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在自己失业之后就可以到社保局去咨询一下,只要完全符合就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申请。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


·一、婚姻期间一方的误工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一、婚姻期间一方的误工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不签字的处理方法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二、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员工不签字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


·被公司辞退后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由于人体的器官是比较多的,故而申请鉴定的类型也是较为多的,若是职员在工作中导致了肋骨骨折,在确认为工伤之后会申请进行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关于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要根据肋骨骨折数...


·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吗?
      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吗?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缴纳工伤保险,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3、退休返聘人员...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申请误工费需要你的收入证明,还有你住院的病历,误工证明等材料。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只是其中的一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项目种类繁多,而且每个计算规则都不相同。正确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不过在工伤鉴定之前,员工应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鉴定流程。但许多人并不清楚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法律对此...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本来就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以后。员工是肯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虽然说我国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聘请律师的话,肯定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劳动仲裁律师费...


·签订了劳动合同要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签订了劳动合同要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补偿金吗?签订了劳动合同要辞退员工也不是必须支付补偿金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建设方拿到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及监理方。工程监理的责任重大,监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双方会通过一份工程监理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合同条款不清时,容易导致争议甚至纠纷。那么,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