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吗?土方工程一般具有工期长、工程量大、投资大、影响面广、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由此看来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大型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关系到日后的施工能否顺利进行。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帮您归纳出其中的各项规定。国家发布的相关文件来看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每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必须招标的具体情况。关于必须招标的金钱规模的相关注意事项省一级的规定又相对较严,如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规定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到了市一级,规模标准会更加严格。一般来说市级的规模标准会低于省级的标准。此外,需要提起高度重视的是如果是国有投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得知,根据国家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的土方合同必须招标。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关注到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因为省市级的要求很多会更加严格。所以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最终取决于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晚上加班一小时工资怎么样算
      加班一小时工资如下计算: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3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一、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
      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 一、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一、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一、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肺炎是否可以解除?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肺炎是否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有哪些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到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选择,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接下来,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及其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有关部门多次责令之后仍不支付,那么用人单位就会面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七级...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经济的发展与交通是否便利息息相关,公路建设的工程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反过来也会使当地的公路工程建设进程加快。公路工程质量是否好坏有一个评定的标准,在评定工程质量时,会有一个评定范本作为参考,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就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