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吗?土方工程一般具有工期长、工程量大、投资大、影响面广、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由此看来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大型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关系到日后的施工能否顺利进行。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帮您归纳出其中的各项规定。国家发布的相关文件来看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每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必须招标的具体情况。关于必须招标的金钱规模的相关注意事项省一级的规定又相对较严,如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规定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到了市一级,规模标准会更加严格。一般来说市级的规模标准会低于省级的标准。此外,需要提起高度重视的是如果是国有投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得知,根据国家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的土方合同必须招标。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关注到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因为省市级的要求很多会更加严格。所以土方工程多大金额的工程必须招标最终取决于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由于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者工程各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也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在个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之后,导致质量发生的一方当事人需要承担责任,故而各工程单位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行研究,继而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防范。 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影响工...


·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一、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约定为分别财产制的属于共同财产制,对方的工资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配偶有权利知晓。 《婚姻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石方运输。在挖掘的时候不是随意乱挖的,一般会有图纸。根据工程确定挖掘的多少与形状,然后依照图纸进行挖掘。那么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有哪些,又该如何计算呢? 一、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了给参与建筑工作的人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下面就说一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一、建筑工程一切...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工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活动,它的涉及面十分广泛,是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综合比较建设行业,选择一个靠谱的建设工程的公司。我国对于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也是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服务提高。那么,有人问到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受的伤就叫做工伤,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进行相应赔偿的。按照受伤程度不同工伤可分为轻伤和重伤,不同类型的工伤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工伤轻伤赔偿标准:(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


·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多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
      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后多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员工与单位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企业就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劳动关系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应当自企业...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 建筑工程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的,同时也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简单的说就是工程质量达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以后,都需要按照要求发布建筑工程质量简报,对工程质量进行必要的说明,但是具体的工程质量简报该怎么写,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


·一般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般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


·对于在疫情期间能辞退员工吗?
      对于在疫情期间能辞退员工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二、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